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2025年门诊导诊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5)-26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2025年门诊导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760元/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最高限价:185760元/年
采购内容及要求:通过劳务外包服务形式采购门诊导诊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投标人请于2025年 04 月 15 日至2025 年 04 月 2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平台
方式:网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站更正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公告发布媒介:***平台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地址:宁****街****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951-***3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楼
联系方式:杨茂森 137****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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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810/hBAzPpYBdTiruURwtzw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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