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5-052号
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和微量注射泵(双通道)采购
预算金额(元):1368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36800.00元
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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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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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英寸心电监护仪 |
台 |
6 |
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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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 |
6 |
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3)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网”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8)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注: (4)、 (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
地点:招标代理机构
方式:线下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平台(****城****商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
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
联系人:韩学强
联系方式:180****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厦
联系人:王欣妍、马伟
联系方式:147****1115、155****6996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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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810/z7FwhZkBg7S5K-63aLV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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