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中医医院凝血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打印
| 一、采购条件 | |||||||||||||||||||||
| 平邑县中医医院凝血分析仪采购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本着合理、竞争、经济的原则,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平邑县中医医院凝血分析仪采购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平邑县中医医院凝血分析仪采购 | |||||||||||||||||||||
| 5.预算金额:42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2026年1月1日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开标之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投标人在“ ***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网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 ***网 ”平台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设备; ③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④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⑤所投设备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招标活动; ⑦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平台(http//www.****.com)***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中心操作手册”。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yo****@****.com。***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代理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临沂信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临商****城中支行,账号:818870201421011640,汇款时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简称,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yo****@****.com)。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6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到 2026年06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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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地点:临沂信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板桥南路东,金花东路南,****城·****楼),递交纸质文件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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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板桥南路东,金花东路南,****城·****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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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平台、***平台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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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平邑县中医医院 | |||||||||||||||||||||
| 具体部门名称:办公室 | |||||||||||||||||||||
| 监督部门地址:平邑县黄金路与保定路交叉路口东 | |||||||||||||||||||||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39-***6576 | |||||||||||||||||||||
|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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