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0]FJSHYZB[GK]2021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中心宁德市2021-202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5-06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13项中:(1)本项目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2.1本项目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的4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现更正为:“(1)本项目代 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2.1本项目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的40%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②技术项: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合规经营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止,没有被保险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得3分,受过行政处罚的不得分(处罚日期以保险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处罚决定日期为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承诺情况进行核查确认,若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 |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合规经营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止,没有被保险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得3分,受过行政处罚的不得分(处罚日期以保险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处罚决定日期为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承诺情况进行核查确认,若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交针对上述事项的承诺函,有一方未提供承诺函或有一方受过行政处罚的本项不得分。 |
其 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05-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宁德****路****号
联系方式:0593-***1093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苑
联系方式:0593-***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93-***1093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5-06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92/NsTRQXkBCmDyuluYL4mS.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