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第四批 (项目名称) 已由 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寿发改审批〔2020〕17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鳌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寿宁县鳌阳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寿宁县鳌阳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改****楼(工业路)、****楼、****楼、 ****楼、****楼、****楼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3913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城***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9月15日 至 2022年9月28日 09:30:00 通过 ***平台( http://****.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9月28日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台( http://****.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www.****.gov.cn)、***平台( http://****.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鳌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 ,邮编: 355599
电子邮箱 : /
电话: 136****5857 ,传真: /
联系人: 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楼****楼 ,邮编: 355599
电子邮箱 : /
电话: 183****3520 ,传真: /
联系人: 周先生
公共资源 ***平台名称: ***平台
网址: http://****.gov.cn
联系电话: 400****300 、 0593-***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 335 号
联系电话: 0593-***0615
****中心名称: ****中心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 128 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 0593-***066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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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93/hjb6O4MBhCBSh69VJNL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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