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059(吴中****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江苏省****路****号
邮 编:215104
联系单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项目名称:苏州国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药物非临床研究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大道****号7幢
建设单位:苏州国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动物房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能够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动物房笼具清洗废水、解剖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经“气浮-A2/O-MBR-消毒”处理达标****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采取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尽量布置于封闭空间内,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危险废物包括粪便、垫毡、动物尸体、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品等、医用针头、医用锐器等、废弃样本、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溶剂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司处置。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6月5日至6月8***网站进行主动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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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932/1kulzaABni4p5U9XSF5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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