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保调整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06月11日起至2020年06月1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上高县采购办(联系电话:0795-***9209, 地址:****中心)和上高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地址:江西****路****号,联系人:沈宏,联系电话:135****1981)。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上高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
| 项目名称 | 上高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保调整服务项目 | ||||
| 项目金额 | 1,299,58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为意外伤害承保服务项目的服务商,根据宜医保字【2019】6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补偿服务健康、可持续运行,建议选择该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服务商。 | ||||
| 专家姓名 | 胡志勇 | 职 称 | 高工 | ||
| 工作单位 | ****中心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在上一年度意外伤害承保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各项服务都符合合同要求,且能及时有效的对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故建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服务商。 | ||||
| 专家姓名 | 潘文轩 | 职 称 | 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中心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于2019年5月6日经过公开招标,为上高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保服务项目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期限为3年,该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尽职、尽责,且具有很强的专业化服务团队,且保证本项目能顺利实施,建议该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服务商。 | ||||
| 专家姓名 | 黄慧敏 | 职 称 | 高工 | ||
| 工作单位 | 上高县水电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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