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中心) 的 委托, 对 手术室设备一批(电动子宫切除器(肌瘤粉碎装置)、病员加温系统、手术转运车)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标段)名称: 手术室设备一批(电动子宫切除器(肌瘤粉碎装置)、病员加温系统、手术转运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CSSH-20230731
采购项目(标段)预算: 230000.00 元
采购项目(标段)最高限价 (设定最高限价的): 230000.00 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 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否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按要求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 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医疗器械)或《生产备案凭证》(Ⅰ类医疗器械);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 3 年 8 月 14 日起至 202 3 年 8 月 21 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城大道 9****楼现场领取招标 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5 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
2、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 9 月 5 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 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大道 9****楼) 。
3 、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拒绝邮寄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3年 8 月 14 日 17时至2023年 8 月 21 日 17 时止(5个工作日)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中心)
地 址:****城南东路 416号
联系人: 聂女士
电话: 0731-****6876
采购代理机构: 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大道 9****楼
联系人: 蔡欣、李昊明
邮编: 410200
电 话: 0731-****7999
E - MAIL: 14****@****.com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3450 元 ,由 中标人 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示、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评审报告给甲方确认,协助甲方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八)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九)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复核,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依据招投标文件对供应商起草的合同进行审查;(十三)报送、备案和保存采购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十四)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存档;(十五)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六) 配合采购人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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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944/hC6k84kBLds-kyXzf1C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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