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一期)(施工)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25]3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中心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城江滨大道、环湖路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180.22平方米。招标控制价11407383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新建建筑物的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净化工程、防辐射工程、医疗气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医疗、信息化设备,***网、光伏系统、充电桩、变压器、高压外线系统、污水处理工程、道路及园建、标志导向、绿化景观、永久用水、用气、用电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筑高度<100米,建筑层数<25层,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407383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中的最高信用分(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其他资格要求:(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7日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gov.cn)、***网(www.****.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cn)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卫生院
地址:福州市****街****号
邮编:350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9938 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楼三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916 传真:/
联系人:林工
***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cn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路****号
联系电话:0591-****1206
****中心名称:长****中心
地址:福州市****路****号****楼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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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9443/B_3NBZoBJ4i9JSOw2b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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