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现就启东市北新镇邦道村、民丰村、小花滧村、永丰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加快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有效支撑村庄范围内图斑销号工作,现拟组织开展北新镇邦道村、民丰村、小花滧村、永丰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规划编制范围为北新镇邦道村、民丰村、小花滧村、永丰村四个行政村村域范围,总面积以三调数据为准(其中邦道村规划修编约294.55公顷,民丰村通则式规划约274.06公顷,小花滧村通则式规划约253.35公顷,永丰村通则式规划约714.16公顷)。
(二)工作内容与成果要求
1、邦道村规划修编
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对原村庄规划进行系统性修编。重点包括:优化村庄用地布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等管控要求,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安排。
2、民丰村、小花滧村、永丰村通则式规划编制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管控要求,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灾害风险控制线等“五线”管控内容,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及各类用地管控规则,编制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文本及各村规划管控图则。
3、图斑销号专项支撑
针对需销号的图斑,逐一核查规划符合性,确保图斑在规划中落实相应管控要求并具备合规的规划依据,配合完成图斑销号涉及的规划审查与举证工作。
(三)成果要求
本项目最终成果须包含综合报告、相关图纸、矢量数据及其他必要成果。
1、综合报告含邦道村规划修编报告、三村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文本、各村规划管控图则及图斑核查说明等;
2、相关图纸包含但不限于现状分析图、用地布局规划图/规划管控图则、管控边界图、基础设施规划图等;
3、矢量数据须按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数据标准形成规划数据库成果,确保可汇交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上所有成果的深度均须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村庄规划及通则式规划管理的现行编制规范与技术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5年版)》、《江苏省村庄规划数据库省级汇交要求》及启东市已出台的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等。
所有成果均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含 editable 源文件及通用格式)。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村民讨论、公示、报批、备案、成果入库及图斑销号审查等相关工作。
(四)实施与服务要求
1、前期资料收集与复核
(1)采购人提供资料: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成果;三调数据及年度变更调查数据;邦道村原已批村庄规划成果及备案资料;需销号图斑清单及相关矢量数据;各村社会经济基础数据。
(2)供应商复核责任: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如因供应商未复核或复核未发现重大问题而导致产生不利后果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2、过程管理与阶段审查
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各法定环节的相关工作:
(1)方案编制阶段:提交初步方案,配合采购人组织的内部审查;
(2)村民讨论阶段:配合做好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材料准备和汇报工作;
(3)公示阶段: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须在村内公示不少于30日,供应商须配合公示期间的材料准备和群众意见答复;
(4)技术论证阶段:规划成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供应商须配合专家审查并按要求修改完善;
(5)报批阶段:规划成果由镇政府报启东市人民政府审批,供应商须配合审批过程中的材料补充和答复;
(6)成果汇交阶段:规划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须将规划成果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供应商须配合完成数据汇交入库。
3、成果的调整与修改
在规划编制、审查、报批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或审查意见变化,或采购人提出符合政策要求的合理修改意见,供应商须按最新要求调整完善成果。因采购人原因或政策变化导致方案重大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工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反复修改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知识产权归属
(1)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图纸、模型、效果图、汇报文件、分析数据)均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产生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2)自采购人付清全部合同款项之日起,本项目所有成果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属采购人所有。
(3)采购人有权在后续规划管理、项目建设、宣传展示、成果出版等工作中无偿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及基于本项目成果编制下阶段设计文件,无需另行征得供应商同意或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成果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5、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相应保密条件,工作中涉及的涉密数据及文件按机密级管理,供应商务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无失泄密问题发生。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资料、数据及成果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五)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验收(其中规划报批及备案程序按法定时限执行,不计入合同实施周期,但供应商须全程配合直至完成)。
二、约定事项:
1.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9月1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送达或邮寄的地址为: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513-****1617。
2.报价费用说明:包括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调研费用(现场踏勘、部门走访、资料收集)、专家咨询费、评审会务费、成果制作费(图纸绘制、文本打印、模型制作、效果图、汇报文件)、差旅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3.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报价表。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不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
2026年8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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