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天红镇 太平河(七里红段)河道整治工程 已由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发改字【 2021 】 55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彭泽县天红镇人民政府天红镇太平河(七里红段)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泽县天红镇天红村;
2.2 投资规模:约 8772031.41 元(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2.3 计划工期: 约 180 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承接的工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过中国质量协会认定的“用户满意工程(市场质量信用等级: AA 级或 AA 级以上)”等级,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
***网(水利工程)( http://****.gov.cn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05 月 16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30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网。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网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7.3 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本次施工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 [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网上同时发布。
9. 其他补充事项
(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 3 )特别说明: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强化近期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楼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要求所有进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并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高风险地区出示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配合招标代理机构 / ****中心代表做好进场人员健康情况登记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保存备查。经检测通过的人员才可进入开标现场,拒不配合出示要求的证件或登记工作的 , 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错排或错开座位就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全国高风险地区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 37.3 ℃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彭泽县天红镇人民政府天红镇太平河(七里红段)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人:柳小明
联系电话: 130****3077
联系地址: 江西省彭泽县天红镇天红村
代理机构:江西皓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199****7072
联系地址:九江市万达华府 D 区 1 ****楼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 年 04 月 22 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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