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人员的解释: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证明及工资流水: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连续 6 个月的“五险一金”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及工资流水,提供的工资流水凭证须清晰显示付款方为投标人、收款方为对应人员姓名的月工资(证明材料格式不限,能清晰体现为拟派对应人员的月工资即可)。“五险一金”与工资流水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补缴不予认可。注:提供五险(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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