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GQ30201[202606]18号
****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中扬吉龙厂房一期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城区
1.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136万元
1.3工期:8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中扬吉龙厂房一期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壹佰叁拾陆万贰仟肆佰玖拾伍元柒角陆分(¥: 1362495.76)。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5投标人业绩要求:企业自 2023年1月 1 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消防改造业绩(不含新建项目)。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合同(或协议)原件须带至现场核查;(2)业绩证明材料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3)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注: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06月26日9:00至2026年07月02日17:3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邮件获取,邮箱号:__****@****.com。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咨询电话:177****9099。
注: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投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14:30;
6.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中心****楼。(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城区丽景湾华庭14幢
联系人:刘艳玉
联系电话:177****9099 0527-****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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