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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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预 算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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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年 |
2 |
430000.00元/年 |
三、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活动,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株政办发﹝2005﹞46号文件、株环联﹝2020﹞4号文件的规定,就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事宜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按照《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株环联﹝2020﹞4号)规定,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是株洲地区唯一进行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故须由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综上所述,并经组织专业人员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综合上述情况,我院将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4.1名称: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4.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青龙湾村大毛坪组
五、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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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2026年6月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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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医院招标采购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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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是株洲地区唯一进行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具有唯一性,所以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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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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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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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红春 |
158****6831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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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晶 |
153****0523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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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煜 |
135****1600 点击查看 |
六、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2号至 2026年6月9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监审科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监督、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地址:湖****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5702 点击查看
八、监管部门名称: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监审科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0731-****1010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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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041/GswoiJ4BLRKCxEZfYRX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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