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县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静(陈静)
变更申请项目:诊疗科目、床位变更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早期终止妊娠手术,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避孕药具服务,输卵[精]管绝育术);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 /儿科 /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皮肤科;皮肤病专业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
核准变更后床位数:20张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8月18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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