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长庚怡宁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金伟光(叶昌俊)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诊疗科目变更
增设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3月25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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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050/UxV6-pUBzvzqwkGUef-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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