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县万全镇卫生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先锋(周世挺)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服务方式、诊疗科目变更
核准变更后服务方式:门诊服务、急诊服务、住院服务、巡诊服务、其他服务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老年病专业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口腔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 /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 /急诊医学科 /临终关怀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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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050/Xr0NKpoBg7S5K-63N4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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