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县怀溪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黄其钦(廖孔钰)
变更申请项目:诊疗科目、服务方式、床位变更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老年病专业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儿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临终关怀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核准变更后服务方式:门诊服务、急诊服务、住院服务、家庭病床、巡诊服务
核准变更后床位数:30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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