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市大数据公司”)作为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第二批),共同挖掘公共数据价值,****城市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 运营主体介绍
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成立于2022年8月。公司依托“东数西算”****中心集群战略背景,深度参与“芜湖集群”建设,高标****中心。在算力运营领域,公司倾力打造全国首个集通用、智能、超级、量子、天基算力为一体的“五算合一”***平台;在数据运营领域,作为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搭建 “***平台” 及配套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在数智化转型领域,公司率先建成全省首个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化、市场化运营标杆“***平台”;在生态培育领域,依托现有资源和载体优势,创新打***平台 ——“算立方”。
- 招募方向
本次面向医疗健康、金融服务、交通运输、工业制造、空天信息、现代农业、宠物经济、文化旅游8个领域进行公开招募。
若申请单位拥有上述领域以外的优质公共数据资源应用场景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纳入招募范围,需在申请材料中详细说明应用场景可行性、商业模式及社会与经济效益。
- 合作期限
本次合伙人合作期限为1年,以公告日期为准。
- 合作内容
(一)合作关系
芜湖市大数据公司是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依程序选择的运营机构。合伙人是运营机构依程序选择按赛道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数商企业,通过与运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共享数据权益。
(二)平台使用
数据产品或服***平台进行:
1.***平台并开通帐号,按权限进行数据申请、社会数据导入、数据开发等活动,***平台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监管要求。
2.数据开发时如涉及建模算力资源的,需把算力资源投入写入双方合作协议。
3.合伙人的入驻及退出由运营机构报市数据局备案。
(三)场景方案
1.合伙人负责在所申报赛道范围内,根据双方协议框定方向,针对具体应用场景编制详细场景建设方案。
2.场景建设方案须明确场景建设目标、公共数据资源需求、数据产品和服务设计、数据加工处理方法、开发团队、运营模式、安全保障、效益分析、收益分配等内容。
3.场景建设方案中涉及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须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须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办理。
(四)产品开发
合伙人可在招标人(运机构)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在数据产品或服务推广应用前,需进行安全审查与登记备案。双方可在合作协议基础上视情况签订《数据开发利用协议》或《数据委托开发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投入资源和收益分配比例。
1.数据产品或服务的开发,应严格遵循合伙人赛道和场景方案要求。
2.确保个人隐私安全和公共安全。涉及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的,在获得真实、有效、安全授权后按应用场景使用。数据产品或服务需形成数据安全自查报告,并报市数据局备案。
3.公共数据产品或服务的登记备案由运营机构履行,并纳入其数据资产管理体系。
4.根据双方具体投入情况,合伙人拥有或双方共同拥有数据产品或服务的数据知识产权。
(五)产品运营
由合伙人开发的数据产品或服务在流通利用前,任一方须与使用单位签订《数据产品或服务使用协议》或《数据交付合同》,明确数据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计价方式、使用条件和使用期限,明确数据安全责任和违约责任。
1.数据产品或服务须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数据要素市规则流通交易,***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一方签订的《数据产品或服务使用协议》或《数据交付合同》,另一方为善意第三方。协议或合同须援引并明确合作协议关于收益分配的条款。运营机构自行开发或其他合伙人开发的数据产品与服务不在上述范围内。
- 申请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数据要素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行业引领性,具备较好数据领域生态建设能力。
(五)熟悉并理解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
(六)申报主体应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如数据产品加工、场景挖掘、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数据交易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七)具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已建立内部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近3***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 申请与评选流程
(一)提交申请: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6月22日17:00前,将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加盖单位印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A座3层(须提交一份纸质资料);同时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单独命名并标序提交至指定邮箱:__****@****.cn;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芜湖市大数据公司会同芜湖市数据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
(三)申请材料评审:芜湖市大数据公司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对各领域的申报单位,将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独立评审。每个领域依据评审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申报单位得分低于60分,则不具备入选资格。
4.公示与签约:拟入选合伙人名***网站、***平台及数据资源管理局、芜湖市大数据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 联系方式
唐经理 132****6258
- 其他事项
- 本次招募不预设具体合作家数上限,将根据各申报领域的申报情况、评审结果及实际需求,择优确定入围合伙人。
- 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需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数据安全的其他规定,确保数据安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皖数安办〔2025〕4号)、《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执行。
附件1: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申请材料
附件2:芜湖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评审标准
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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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0774/mvhFT54Bni4p5U9XtSS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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