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精神,我局对本年度重点工作做了筛查,并对前期已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医保基金省级统筹海盐县医保执行办法》进行调整,现将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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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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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主体 |
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 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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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盐县医疗保障局 |
确定20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 |
海盐县医疗保障局 |
20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相关文件 |
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 |
2026年11月 |
海盐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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