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1619。
通信地址:****楼(****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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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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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0.2亿件通讯电子产品(连接器及线缆-A)技改项目配套工业CT扩建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路****号 |
安费诺永亿(海盐)通讯电子有限公司 |
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安费诺永亿(海盐)通讯电子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路****号厂区A****楼内购置一台Nikon XT H225 ST2x型工业CT(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2mA),对生产的通讯电子产品进行无损检测,装置主射方向为由东朝西。操作台位于探伤铅房北侧。本项目工业CT采用数字成像,非胶片成像,不涉及显(定)影液和胶片的使用,不会产生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液及废胶片等危险废物,故无需要设置暗室、评片室和危废暂存间。 |
(1)本项目工业CT有用线束均已避开操作位方向;探伤铅房的屏蔽体厚度已充分考虑源项大小、直射、散射、屏蔽物材料和结构等各种因素,其屏蔽防护性能可以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相关要求。 (2)探伤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划分监督区与控制区。探伤铅房设有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急停按钮,工件门上拟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以上措施可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要求。 (3)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水及放射性固废产生。本项目探伤铅房内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可排出探伤铅房外,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内会自动分解为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不涉及洗片工作,因此没有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液、废胶片等危险废物产生。 |
无 |
公司承诺将根据报告表的要求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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