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院对以下医用耗材(试剂)项目组织了公开遴选谈判。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综合评审,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遴选编号:HCLX202601、HCLX202601-2、HCLX202601-3
(二)遴选项目:防压疮液体敷料、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用管路、一次性使用肺结节记忆合金定位针、一次性使用子宫颈活体取样钳、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彩虹杯储存设备、硅橡胶子宫药物支架系统、硬性接触镜验配试纸
(三)遴选评审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2日
(四)遴选结果:详见附件。遴选仅确定中选产品及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作为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代表,按相关供应配送管理规定予以确定:
(1)***网目录内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确定,我院将从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中确立委托配送关系,不指定配送企业、不通过第三方服务的形式限制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根据中选结果我院与生产企业、***平台三方合同。
(2)***平台中选产品,我院将依据生产企业提供的合法授权供应商范围,确定配送企业并签订合同。
二、公示期及异议处理
(一)公示期:2026年6月18日至6月20日(3个自然日)。
(二)质疑与监督: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至我院医学装备部。质疑函须满足以下要求:
1.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相关材料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2.异议应明确事项、事实依据与具体诉求,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并列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3.逾期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质疑函,我院将不予受理。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院将对反映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或反映单位反馈。经调查属实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755-****3333-8851(仅限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附件: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新华医院、深圳市深汕人民医院2026年第1期部分医用耗材(试剂)遴选结果(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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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081/6xQU2p4Bni4p5U9XUUK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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