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绍兴医院(二期)建设工程-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人民医院绍兴医院(二期)建设工程 ****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以 2303-330602-04-01-47211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城区人民医院,招标人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2274.67 万元,工程概算 71204.4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4534.55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0亩,设置标准病房床位500张,另设GCP床位50张,ICU床位20张,新建发热门诊、****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平台、公共连廊,配置医疗设备及数字化医院信息化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600平方米;主要包括1#2#****楼、****中心,发热门诊,附属用房,地下室,场外等图纸范围内的智能化弱电工程,建设地点: ****城区敬宾路与中山路交叉口,一期工程西南侧 ,☑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智能化工程包括且不限于以下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可视化巡更及对讲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LED显示屏系统、时钟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及一键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建筑能耗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医护对讲系统、机房工程、***网系统等,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911.7976万 。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并不得影响总包总进度计划(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具体应与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同步,服从总包管理)。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
公共建筑的定义为: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楼、****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建设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实际施工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二次招标的项目业绩,须 同时提供通过二次招标的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承包合同、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专项分包 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允许分包的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a.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
b.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含二次招标) 以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结合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满足条件的,仅对专业分包单位(含二次招标)的业绩予以认可。
c、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金额的,则须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如智能化工程结算审定单等。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城***平台(http://****.gov.cn),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城****中心***平台(http://****.gov.cn)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5.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城****中心***平台(http://****.gov.cn),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3***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9日09时30分,***平台:****中心****中心***平台 。
7.监管机构:****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城区人民医院
招标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城区平江路复旦科技园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6****1652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厦
联系人:杨璐琼、徐丽
电话:158****9760/0575-****8182
邮箱:11****@****.com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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