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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利津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山东冠岳锦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SDGP370522000202602000072、利津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耗材及试剂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利津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耗材及试剂采购项目***网(http://www.****.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200020260200007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3,551.43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对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磋商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的磋商报价,以扣除15%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计算和比较。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符合要求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包2: 1、对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磋商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的磋商报价,以扣除15%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计算和比较。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符合要求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对应产品品类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投标货物品类提供对应的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投标货物品类提供对应的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不要求注册的产品无需提供。本项目开标时各供应商须提供核心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中标后,在发布中标公示十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非核心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由医院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注:供应商参加本次商必须满足以上全部条款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否则不准参加磋商。。 采购包2: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对应产品品类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投标货物品类提供对应的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投标货物品类提供对应的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不要求注册的产品无需提供。本项目开标时各供应商须提供核心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中标后,在发布中标公示十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非核心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由医院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注:供应商参加本次商必须满足以上全部条款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否则不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9-02 至 2026-09-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http://www.****.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22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9-2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ov.cn:30181/gp-file-platform/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津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546-***8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冠岳锦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广场 联系方式:185****1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5****1757 山东冠岳锦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利津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耗材及试剂采购项目需求文件-SDGP37052200020260200007220260902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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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09/LZAvYaABMqitpwL5pyl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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