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东莞市人民医院太平间运行服务稳定运行,现我院拟对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现向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诚邀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太平间运行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3年(但报价需要按1年、2年、3年分别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运营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运营商具有从事东莞市殡葬服务资格管理经验优先。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七)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ov.cn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服务范围及基本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负责医院(红楼院区、普济院区)太平间日常运行工作。负责日常医院内所有尸体接运、尸体储存、尸体保护等工作,冷藏设备日常巡检、保养,工作区域的环境、设备消毒工作,确保尸体按要求暂存、保管;积极配合医院联系警方,按规定妥善处理无名尸体,并严格把好运送尸体手续关;解答、指引家属相关事宜的后续工作,服务好家属、服务好医院。
(二)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
1.负责院内临床诊断为死亡的尸体的处理工作。(包括两院区内及各门诊的遗体收殓、冷藏、保管、协助逝者家属联系殡仪馆等配合工作)服务。红楼院区太平间总面积约180m²,有24组冷藏柜;普济院区太平间面积约20m²,有4组冷藏柜。红楼院区每月处理量约70具,普济院区每月处理量约20具,全年合计约900具。
2.不得在医院区域内从事与殡葬相关的营销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院方提供的工作场所的用途;
3.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按操作规程做好岗前培训,对太平间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4.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统一服装并佩戴胸卡,自觉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违反院纪院规、违反操作规程,尤其是以任何形式收取违规费用的行为,医院有权要求予以解聘,并纳入外包服务考评;
5.需提供 365 天/年 24 小时服务,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尸体 管理和收费项目规定做好尸体保管、接送登记、核对(姓名、性别、卡号)、隐私保密工作和家属签字等相关手续;做好日常的登记统计工作,根据院方要求, 每月底上交汇总清单,遇有异常事件要及时通报;
6.制定太平间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以及服务承诺;
7.负责太平间尸体冷藏箱的平时巡检和维护;
8.太平间运营的材料费、办公费、水电费全部由院方负责。
(三)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根据我院一段时间的运营情况,拟设置最少16个岗位配置的运营团队。一切劳动用工关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包含:招录人员、工资薪酬、社保金等的管理与按时发放。每日24小时必须有2人或以上在岗,包括节假日(全年无休)。人员配置需符合现行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条例规定。
请运营公司根据我院项目内容,提供自己的岗位配置服务方案(需附日常工作排班表),并按1年期、2年期、3年期制定每期要求达到的服务人员每月薪酬,项目总价进行分项报价。
四、调研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截止日期:自本调研公告发出之日起14个自然日。
(二)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加盖公章的《附件1:东莞市人民医院太平间运行服务项目需求调查反馈意见表》、自身公司的详细报价表(请运营公司根据我院项目内容,提供自己的岗位配置服务方案(需附日常工作排班表),并按1年期、2年期、3年期制定每期要求达到的服务人员每月薪酬,对项目总价进行分项报价。)以PDF及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__****@****.com 点击查看,邮箱标题格式为“东莞市人民医院太平间运行服务项目+公司名称+联系方式”调研回复),如有其他对本次项目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一并提供,若想咨询相关调研事项,可致电联系人:
周工(红楼院区),联系电话:28638632。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17点30分)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2.供应商请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中涉及的内容进行详细填写。供应商提供的调查问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并符合市场的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图片、表格、扫描件或复印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
3.本次需求调查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奖励或补偿费用。
4.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同意采购人可部分或者全部采用材料。
5.本次征集的材料仅为开展项目的参考资料,不影响后续的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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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090/ZMXgaJ4BLRKCxEZfMh9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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