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北部农村地区永丰H****中心工程项目(****中心)、北部农村地区翠湖D21****中心工程项目(****中心)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部农村地区永丰H****中心工程项目(****中心)、北部农村地区翠湖D21****中心工程项目(****中心)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审)〔2019〕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翠湖D21地块、永丰H地块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9709平方米(翠湖D21地块3630平方米、永丰H地块6079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6874.16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97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北部农村地区永丰H****中心工程项目(****中心)、北部农村地区翠湖D21****中心工程项目(****中心)监理所有招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电梯、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6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9709平方米(翠湖D21地块3630平方米、永丰H地块6079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6874.16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97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北部农村地区永丰H****中心工程项目(****中心)、北部农村地区翠湖D21****中心工程项目(****中心)监理所有招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电梯、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其他信誉要求 /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平台(网址: www.****.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平台(网址: www.****.com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平台“***平台(北京市),网址: ****.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实创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北街与阜成路北一街交叉路口西北侧 | 地 址: ****路****号****大厦 |
| 联 系 人: 吴工 | 联 系 人: 郑工 |
| 电 话: 181****9390 | 电 话: 181****9390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日期: 2021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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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1/d558GX0BKQLAfuJEa8G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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