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楼等10项-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楼等10项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0]8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城昌博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楼等10项-室外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楼等10项-室外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12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昌平区史各庄街道,东至医科路,南至科学园路,西至北大六院,北至玉河南路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室外工程,包括沥青道路、市政给水及消防水工程、室外雨污水管线工程、强电管井及电管的实施(市政电力工程除外)、弱电管井及线管路的实施等工程。
2.6其他 给水DN200,雨水DN800,污水DN300,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600吨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12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昌平区史各庄街道,东至医科路,南至科学园路,西至北大六院,北至玉河南路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室外工程,包括沥青道路、市政给水及消防水工程、室外雨污水管线工程、强电管井及电管的实施(市政电力工程除外)、弱电管井及线管路的实施等工程。
2.6其他 给水DN200,雨水DN800,污水DN300,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600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 含)以上的市政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平台(网址:www.****.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平台(网址:www.****.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平台(***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楼一层102、二层201 | 地 址: 北京****路****号****楼三层235室 |
| 联 系 人: 崔工 | 联 系 人: 张晓旭 |
| 电 话: 139****0715 | 电 话: 189****0065 |
| 传 真: 010-****5238 | 传 真: 010-****7589 |
| 电子邮件: wu****@****.com | 电子邮件: ch****@****.com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1/ivUzMn0BKQLAfuJEuc9D.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