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门和谐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于2024年1月12日经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沈家门和谐口腔诊所
地址: ****路****号
法定代表人:杨凯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L2115]
有效期至:2029年1月11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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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135/PlNwJY0BCNo2oqlzHPO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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