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 202 4 年 1 月 19 ****中心卫生院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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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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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 |
临海市汛桥镇利丰村 |
****中心卫生院 |
本项目拟建 40 张床位,不设置传染病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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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同医疗废水一起经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纳管,最终由临海市南洋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 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次氯酸钠喷淋****楼顶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 固废: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等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 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 4 年 1 月 30 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0576-****0107 传真: 0576-****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317000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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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147/nfRkJY0Bxp3wH2o0lk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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