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经济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层展厅设备及安装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是高青经济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层展厅设备及安装采购,共一个包,采购预算为312.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内容:配电箱、电源、钢结构、LED屏、沙盘、3D宣传片、LED大屏交互系统、沙盘控制系统、双屏联动、双屏互动软件开发等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供应商自报最快交货时间。货物须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按要求安装到位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交货。由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或与检测合格的样品质量不一致等,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导致的供货时间延误、费用的增加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及零部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须保证其所出售的上述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采购人使用中标人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所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如因投标供应商包装不当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补缺。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投标供应商立即无条件为采购人调换或补齐,同时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设备质保期二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09月23日起,至2022年09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09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高青滨河机械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山
地址:高 ****路****号
电话(传真): 0533-***1726
2.采购代理机构: 淄博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淄****苑****中心
联系人: 0533-***0338
电话(传真): 马学勇
3.监督机构: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高青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代立亮
电话(传真): 0533-***9726
4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学勇
电 话:0533-***0338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18/ehkPZYMBNzVi_G71n7sA.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