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化学性医疗废液、废活性炭处置项目
二、废标原因:因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拒绝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定,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网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756-***0434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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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184/0pC4lZQB58N2YGktR_o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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