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建设工程项目配电工程设计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小区建设工程项目配电工程设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ZMZ2026035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配电工程设计
4、项目概况:****小区建设地点位于庄墓镇合淮公路西侧,枣林路北侧。项目用地面积661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855.82平方米,地下2789.05平方米,1#楼建筑面积1946.47平方米,高度18.30米,层数6层,2#楼建筑面积3195.11平方米,高度21.30米,层数7层,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7#楼(配电房)建筑面积714.24平方米,高度12.15米,层数3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非人防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789.05平方米,高度3.80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5、招标范围:根据需要配合前期工作,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线路物探、红线内供配电容量统计核对、经甲方确认后供电报装,单元内、地下车库供电线路设计、配电房(开闭所)电气设计,红线外电源点(经批复)勘察、设计、报审等相关工作。设计成果须满足发包人及长丰县供电公司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项目有关的方案设计部分的施工图审查、材料设备采购、后期的工程施工等内容、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必须满足供电等相关部门验收要求,满足甲方用电需求等。
6、服务地点:长丰县庄墓镇
7、发包价格:项目总投资约300万,最高设计费率2%,设计合同价=工程中标合同价*中标费率
8、中标规则:平均值竞价
中标规则:项目单位在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价,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可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项目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投标报价。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其余候选人依次递补。
8、开标时间:2026年9月8日下午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中心****楼会议室
10、服务期:30日历天
11、支付方式:(1)图纸经业主及长丰县供电公司审核完毕加盖审核合格章,通电正常运行支付至设计费的90%;
(2)项目竣工验收及供电联合验收含招标人内部验收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3)中标单位须保证设计完成后通过供电公司和业主单位验收合格确保通电正常运行,若无法通过验收,将不予以结算,且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设计业绩一个(注:类似业绩指房建类电力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在允许联合体的项目中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现与实际不符,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已中标(或中标候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开标后不予退还。(所有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否则无效。报价单单独装订,密封,加盖公章。)
备注:(1)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发包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则提供 2025年9、10、11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本项目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业主单位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现场报名人员需为公司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本人,否则视为无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至9月8日中午11:00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地点:庄墓镇党政办
4、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电话:0551-****6011
项目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0551-****6015
五、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请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逾期无正当理由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签合同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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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188/CwQ8ZaABLRKCxEZfEEE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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