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中心 点击查看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治理创新为重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决定开展弋江区(原三山片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机构遴选工作,结合我区城区和农村区域特点,以“精准服务、暖心帮扶、专业提质”为核心,有效衔接民政服务需求,打造具有弋江特色的“接地气、有温度、有专业”的基层民政服务平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原有社工站服务的基础上,立足民政主业,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兜底需求,探索普惠民生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塑造民政服务品牌。
二、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1.在****局 点击查看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有相关社工站项目或“三社联动”项目经验,承诺无不良履约情况(如评估中不合格等情况);
3.有相关专业或持证专职社工参与社工站建设;
4.近两年年检合格,机构无违法违规行为;
5.本组织法人和机构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内容
(一)平台建设
1.建设街道社工站和社区(村)社工室两级体系。街道社工站和社区(村)社工室均应依托社区(村)级****中心 点击查看等服务阵地进行建设,在办公场地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街道社工站标牌格式:弋江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村)社工室标牌格式:弋江区××街道××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并为社工站配备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服务设施,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主要用于社工日常办公、例会、文书记录、档案存放、接受督导培训等。有条件的街道社工站应设立服务窗口、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鼓励有效整合儿童之家、日****中心 点击查看等基层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实现资源共建、共用、共享。增设品牌展示区(如品牌项目展示),鼓励与居家养老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平台融合建设。
2.社工站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库管理等制度。
3.社工站运营应采用购买服务形式。社工站承接机构应为在**县两级登记注册的本地社会组织,其登记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社工站足额配备至少1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以中青年为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不得随意更换驻站社工。为保证服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选择承接机构。
4.各街道要以社工站为平台,联动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民政部门服务力量,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基层服务力量,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结合自身需求补充购买专项服务项目,满足服务对象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
四、建设数量及周期
需在龙湖街道、高安街道共2个街道建设社工站,本次项目支持周期为二年,实行“一次招标、二年沿用,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签合同”。
五、项目经费安排及预算管理
(一)项目经费安排
1.每个站点每年项目经费**万元。
2.项目经费原则上分三次拨付,签署项目协议生效后拨付总金额的**%;项目经第三方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总金额的**%;经第三方结项评估合格后拨付总金额的**%。
3.项目经费预算中参与项目的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交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工资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兼职工作人员和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专职人员)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志愿者补贴(含交通补贴和用餐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前述三项合计不超过总预算的**%。
(二)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1.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
2.立项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项目实施需要变更预算,应报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同意,且变更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所有项目支出均应提供正规的票据,如有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协议或补贴领取表、服务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活动实施步骤及安排
(一)征集阶段(****年5月**日—****年5月**日)
1.发布公告。主办方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向社会组织征集参加申请。
2.汇总材料。承办方进行宣传,各相关社会组织依据申报资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双选阶段(****年5月**日—****年5月**日)
1.组织开展双选会。区****局 点击查看组织相关街道社区以及申报社会组织开展双选会。
2.社会公示。区****局 点击查看将评审结果在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实施阶段(****年5月**日起)
承****委员会 点击查看认****局 点击查看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无其他异议即可执行。
(四)监督评估
1.区****局 点击查看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缓拨、停拨资助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立项单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民政等部门的检查,积极提供相关的资料。在申请资助、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缴。
3.立项单位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及时向承办方反馈。区****局 点击查看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未经承办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七、活动组织及保障
(一)活****局 点击查看主办、弋江区心暖花开社会组织联合会承办,主办方、承办方分工负责:
1.主办方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对承办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落实项目经费。
2.承办方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和具体工作的策划执行;负责组织申报项目初选、评审和优化,协助开展项目双选会等工作。
(二)项目立项单位负责按照活动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实施具体项目,定期向承办方提交每月工作简报及季报,并做好项目台账资料。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社会组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非法侵占或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立项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与服务对象产生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四)立项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适当形式对外展示“弋江区街道社工站品牌建设运营项目”标识。
(五)项目服务期间如社工站更名为“民政服务站”,立项单位需在**日内完成服务标识、文书材料的名称变更,承办方提供免费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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