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眼视光门诊建设项目(二次)”进行招标,请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眼视光门诊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XYJHYY2025034;
3、最低限价:39000元起/年;
4、项目内容:根据2018年国家发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需建立眼视光门诊,本次招标拟将我院眼科7号诊室(面积约40.59㎡其中一半面积与眼科门诊共同使用),通过招租的方式租给第三方用于辅助眼科完成眼视光门诊建设,更好的为屈光不正的患者提供科学严谨完善的医疗服务,建立特色科室,提升医院品牌形象;
5、项目期限:3年(1+1+1)
6、付款方式:每年度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以***网(http://www.****.gov.cn)***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有意向可自行下载文件投标报价。
四、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不得低于39000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仅为场地租赁费,人员工资、人员保险费、税金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自行添加)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不得有缺项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请投标人于2025年11月10日14:30前将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的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快递或送至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地址:安徽****路****号 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楼招标办
联系电话:0553-***9306
3、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请在投标前质疑。
七、成交方法
1、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五人及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评标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根据综合评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并出具中标通知书。报价经评标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价次高的供应商递补为中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2、中标公示发布后中标单位因非政策性等不可抗拒原因违约的,投标单位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一年内不得参与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招投标工作。
九、其他
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2、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标公告内容有异议或疑问的可与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招标办联系, 联系电话:0553-***9306。
附件:
响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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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200/Nj_FSJoB8JITibH4vrC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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