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迎河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迎河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迎河镇预算管理。寿县迎河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95.5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5.51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5.51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55万元,占7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47万元,占18.33%;卫生健康支出28.49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占4.22%。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2024年收入预算995.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5.51万元。
(一)本年收入995.5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5.51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减少27.76万元,减少2.71%,减少原因主要一是开源节流,减少财政支出。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995.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7.76万元,减少2.71%,减少原因主要一是开源节流,减少财政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32.38万元,占63.5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63.13万元,占36.48%,主要用2024年绩效、车补、乡镇工作补贴经费、城乡环境治理专项业务费、共青团、妇联、工会、 会议费、计划生育专项业务费、 秸秆禁烧专项业务费、民生工程专项业务费、人大工作专项业务费、脱贫攻坚专项业务费、新增预留目标绩效、专项工作经费、社区等经费、信访维稳专项业务费、 招商引资专项业务费、征兵普法专项业务费等专项业务费。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95.5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5.51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95.51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55万元,占7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47万元,占18.33%;卫生健康支出28.49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占4.22%。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迎河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5.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7.76万元,减少2.71%,减少原因主要一是开源节流,减少财政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55万元,占7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47万元,占18.33%;卫生健康支出28.49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占4.2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742.55万元,比2023年预算有所减少83.4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缩减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主要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04,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缩减开支。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182.4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4.1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缩减开支。
6.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款)卫生健康(项)2024年预算28.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3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预算向卫生健康方面支出缩减。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7.18万元,公用经费25.2万元。
(一)人员经费60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其他支出等。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363.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0.56万元,减少5.4%,减少原因主要是目标绩效经费的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36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63.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迎河镇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乡补、车补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迎河镇人民政府乡补、车补、等经费项目,用于保障人员补贴按时发放。
(2)立项依据:寿财预【2023 (66号)】
(3)实施主体:迎河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乡补、车补、等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54.04万元
(7)绩效目标。按时足额发放补贴
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
2.“民生、维稳、招商、军人优待等专项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迎河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镇基本工作的运转。
(2)立项依据:寿财预【2023 (66号)】
(3)实施主体:迎河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民生、维稳、招商、军人优待等专项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296.33万元
(7)绩效目标:迎河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镇基本工作的运转。
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迎河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万元,比2023年预算有所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迎河镇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县迎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5.51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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