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一个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招标方式:询价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其中带“★”号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非“★”号参数负偏离共计不得>3 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参数需求
1、★灭菌室容积:≥150L (ф440mm×1000mm)
2、最高工作温度:134℃
3、★设计压力:≥0.3MPa, 内层与夹层双刻度压力表,置于设备主体上端,便于观察。
4、★设计温度:≥150℃
5、温度选择范围:110~134℃
6、灭菌时间选择范围:1~60分钟
7、干燥时间选择范围:1~60分钟
8、热均匀度:≤±2℃
9、功率: 9KW/380V 50Hz
10、外形尺寸:1400×600×1300mm
11、★主体是密闭的双层结构,是由灭菌室和蒸汽夹套组成。内筒和门板用优质304不锈钢特制,具有耐腐蚀、易保养、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12、主体外形为卧式圆形,全自动显示与控制集中在电器控制板上,造型新颖,操作简便,使用方便,安全。
13、★灭菌室的夹套外覆以罩壳,并于其中填以绝热性能良好的玻璃棉,有利于节省能源和避免环境温度过分升高。
14、★可靠全自动程序操作控制(进水、加热、灭菌)且指示全程显示灭菌过程对话框,同时,还能满足对待灭菌物品的预热、干燥和连续操作的要求。全程自动控制,无须监管。
15、该类产品装有高水位装置。当按启动键后,进水指示灯亮、水源将自动进入水箱内的高水位(约20升)后立即加热,同时进水指示灯熄。
16、灭菌器设有程序功能,灭菌过程中自动将灭菌器内的空气及冷凝水自动排出,使灭菌室内的灭菌温度趋于平衡。
17、设有对蒸汽控制温度110~134℃,以便对不同类型的物品用相适应的工作温度进行消毒灭菌。
18、设有计时器,当灭菌温度升至预选温度值时,计时器将自动倒计时,灭菌结束后,将自动泄压排汽并切断加热电源,排汽泄压并发出报警声以提示程序工作结束。
19、设有灭菌室内冷空气具有自动泄出装置,确保灭菌效果。
20、设有对蒸汽控制温度134℃、计时时间1~60分钟,以便对不同类型的物品用相适应的工作温度、时间进行干燥。
21、★安全联锁装置。门未关紧,门指示灯熄灭,内室进气阀门自动关闭,蒸汽压力不能进入内层主体,确保操作安全,旋转握把不少于四根。
22、★灭菌室内压力大于0.027MPa时,门被联锁,不能开门。
23、全程中缺水断水指示灯亮、加热、灭菌指示灯熄、蜂鸣响且自动排汽。
24、过载漏电保护,当出现漏电或者发生过电流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25、温度控制器失灵且内压大于0.23MPa时,安全阀自动打开。
26、中标后,中标人同意提供样机校验以上所有性能和参数,如虚假应标或者与实际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7、质保期不低于18个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投包内产品时,其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其他负偏离不得>3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刘岗镇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6.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8.提供技术参数的相关资料。
(十)本项目采购活动由寿县刘岗镇卫生院专业人员、行风等人员参与下进行。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付款方式:
(一)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期限12个月,不计利息。
九、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4年4月12日15:00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刘岗镇卫生院会议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按平时自己标书模板制作,不固定,不做具体要求。
(二)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15:00时
(三)开标地点:寿县刘岗镇卫生院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县刘岗镇卫生院
采购联系人:陈玉
联系方式:151****5025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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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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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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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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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证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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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233/eQGXY5MB69KQv80wzHF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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