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年7月17日
采购合同编号:永财采计[2026]0039号-1
采购人(全称):永兴县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福尔康药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人民医院及永兴县便江****中心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2026]0039号
3、项目内容:永兴县人民医院及永兴县便江****中心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永兴县采购人刘卫东
6、联系电话:0735-***216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小写:12000000
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7月16日,完成日期:2029年07月15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
2、地点:永兴县人民医院及永兴县便江****中心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永兴县人民医院及永兴县便江****中心
验收方式:现场查看验收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7-1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5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7月16日
合同订立地点:永兴县人民医院及永兴县便江****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欣 法定代表人:汤觉生
委托代理人:刘卫东 委托代理人:刘玉
电话:0735-***2161 电话:173****0761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
帐号:8308030200000207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斯斯 实习生 张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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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2410/HiXtfp8Bni4p5U9Xtgo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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