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年8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6]000069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三三一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镜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三三一医院超长期国债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6]000069号
3、项目内容:株洲市三三一医院超长期国债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3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汤如意
6、联系电话:22****83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小写:2695770
大写:贰佰陆拾玖万伍仟柒佰柒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计1078308元;乙方完成设备的交付和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完成发票的查验、认证及财务系统入库手续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808731元;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计269577元;正常运行两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计215661.6元;正常运行三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计161746.2元;正常运行四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计134788.5元;正常运行五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0.5%,计13478.85元;剩余0.5%,计13478.85元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并能积极响应售后服务,质保金一次性无息付清。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8月24日,完成日期:2026年09月03日。总日历天数:10天。
2、地点: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三三一医院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8-2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8月24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黄杜 委托代理人:李雪娇
电 话:0731-****4177 电 话:180****7083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
帐 号:190110310910013462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斯斯 实习生 张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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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2410/U4tgOKABMqitpwL5kJ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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