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中心医院、****中心)医疗能力提升与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GC-20260917-01
项目名称:****中心医院(****中心医院、****中心)医疗能力提升与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0日
三、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工程款支付方式现更正为“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要求,分批完成各指定项目的设计工作。乙方提交对应项目设计成果,甲方应在收到成果后15 日内完成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支付该批次已完设计费的 30%。设计成果需专家论证或图纸审查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完整报审资料后20 日内组织完成专家论证或图纸审查,审查通过后支付至该批次已完设计费80%。乙方完成对应项目全部设计成果交付且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成果交付完成后,支付剩余合同尾款。
本合同设计费按如下方式计价:设计费 = 实际设计范围内工程结算审核值 × 设计中标费率;工程结算审核主体为甲方,自工程完整竣工资料提交之日起启动审核,审核期限不超过 60 日;审核超期的,不得作为甲方拒付、迟延支付设计费的理由。”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3)企业业绩现更正为“企业业绩: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注:1、类似项目是指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民用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将合同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建筑面积以合同或图纸或其他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面积为准)”)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3)项目负责人业绩现更正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注:1、类似项目是指项目经理担任过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民用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须将合同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建筑面积以合同或图纸或其他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面积为准)。”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2)投标报价评审现更正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5、具体澄清变更内容详见答疑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平台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根据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心医院(****中心医院、****中心)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 29 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38-***832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
邮编:271000
联系人:陈金秀、吴潇
电话:0538-***8169
传真:/
电子邮件: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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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26/CxNv0qABLRKCxEZf7a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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