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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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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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限价(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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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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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限价(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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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元 | 1 批 | 20,000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https://www.****.com 点击查看” ***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12个月,以双方签订的起始时间为准。(二)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监狱内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每次清掏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四)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凭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盖章)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7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五)乙方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进行清掏,验收合格后,凭发票报账支付。每次清掏完毕付合同价的25%(共4次)。
(六)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成交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工作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七、其他要求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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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2670/_E3RVZ4BMqitpwL5agv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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