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以下简称振华永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职业健康体检;
1.2采购人: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
1.4采购项目及内容:职业健康体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职业健康体检服务对象为采购人指定人员,预计人数约为101人。
2.2服务内容:采购人生产作业工作人员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酸雾或酸酐、氮氧化物、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磷及其无机化合物、甲苯、丙酮、噪声、高温、电离辐射、其他粉尘(氧化铝)、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紫外辐射。作业人员会接触其中一种或多种危害因素,接害人员101人。服务商需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职业健康体检规范,针对上述全部危害因素,为采购人员工提供职业健康体检服务,本项目采用进厂上门集中体检模式,投标人必须具备全套移动式体检设备,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在采购人厂区内完成(集中体检时间之外的,需自行前往医院参加体检),需配合我司生产排产,错峰开展体检,具体包含:1.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针对新入职、转岗至危害岗位人员,排查职业健康禁忌症,确认是否符合对应岗位作业;2.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完成在岗人员常规体检、异常指标复查、健康评估;3.针对离职、调离危害岗位人员,开展离岗体检,明确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状况,界定职业健康责任。
2.3报告交付:全部体检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个人纸质(含存档案1份,发放个人1份)+电子版体检报告、全员汇总总评报告(含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2.4 2026年职业病危害种类及体检人数
|
序号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体检分类 |
人数 |
|
1 |
丙酮 |
岗中体检 |
6 |
|
2 |
电焊烟尘 |
岗中体检 |
1 |
|
3 |
电焊烟尘+紫外辐射 |
岗中体检 |
1 |
|
4 |
电离辐射 |
上岗前体检 |
7 |
|
5 |
电离辐射 |
岗中体检 |
11 |
|
6 |
电离辐射 |
离岗体检 |
3 |
|
7 |
电离辐射+高温 |
岗中体检 |
1 |
|
8 |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磷及其无机化合物 |
岗中体检 |
3 |
|
9 |
高温+电离辐射 |
上岗前体检 |
1 |
|
10 |
高温 |
岗中体检 |
22 |
|
11 |
高温 |
离岗体检 |
2 |
|
12 |
其他粉尘(氧化铝)、噪声 |
在岗期间 |
4 |
|
13 |
其他粉尘(氧化铝) |
在岗期间 |
2 |
|
14 |
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粉尘 |
在岗期间 |
2 |
|
15 |
砂轮磨尘 |
在岗期间 |
1 |
|
16 |
酸雾或酸酐 |
上岗前体检 |
1 |
|
17 |
酸雾或酸酐 |
在岗期间 |
3 |
|
18 |
酸雾或酸酐、氮氧化物、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甲苯、丙酮、噪声 |
在岗期间 |
4 |
|
19 |
酸雾或酸酐、氮氧化物、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甲苯、丙酮、噪声+电离辐射 |
上岗前体检 |
1 |
|
20 |
酸雾或酸酐、氮氧化物、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甲苯、丙酮、噪声+电离辐射 |
在岗期间 |
2 |
|
21 |
酸雾或酸酐、氮氧化物、甲苯、丙酮、噪声+电离辐射 |
在岗期间 |
1 |
|
22 |
酸雾或酸酐、氮氧化物、甲苯、丙酮、噪声+电离辐射 |
离岗体检 |
1 |
|
23 |
酸雾或酸酐、碱性粉尘、噪声 |
上岗前体检 |
4 |
|
24 |
酸雾或酸酐、碱性粉尘、噪声 |
在岗期间 |
3 |
|
25 |
酸雾或酸酐、铅及其化合物 |
在岗期间 |
6 |
|
26 |
酸雾或酸酐+电离辐射 |
在岗期间 |
1 |
|
27 |
噪声 |
在岗期间 |
3 |
|
28 |
噪声+酸雾或酸酐 |
在岗期间 |
4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团体组织提供对应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采购。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资质范围需完全覆盖本项目全部危害因素体检项目,不得外包体检检测项目。其他资质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3.1.2供应商须提供的主要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来报名,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3提供《供应商良好商业信誉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公司及现任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的情况。
3.1.4提供企业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供应商如为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的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 1 年或 1 个财务年度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资产负债表;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出具银行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
注: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公司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请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 16 时前(北京时间),登录CEC智慧E采平台(https://www.****.com)针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通过CEC智慧E采平台,进行报价及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将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在限期内寄送至采购人收件人处,响应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5.2 逾期送达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CEC智慧E采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7 平台使用操作问题
***平台客服电话:0755-****1765。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地 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70号
联系人: 符金国 电 话: 176****7221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国营第八七三厂)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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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2937/ygnviqABLRKCxEZfpFf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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