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就牙科综合治疗椅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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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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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拟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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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品目进行投标,为保证后续设备维护维修服务,本次采购包所投设备须为同一品牌,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二、技术参数: 包1——牙科综合治疗椅(1) 1. 设备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椅(1) 2.数量:1 3.技术参数要求: 3.1▲有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证明。 3.2工作条件要求: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气压:0.55-0.80Mpa;水压:0.20-0.40Mpa 3.3采用进口阻燃纤维皮料,皮革表面需防霉抗菌,质地柔软、舒适耐磨,方便擦洗消毒,原厂质保≥5年。 3.4牙科椅最大承重≥200公斤(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5▲整体采用金属材质骨架和底座,靠背可调节至低于水平≥12°,座椅后倾角≥10°可用于病患休克时紧急治疗。 3.6靠背采用人体工程学设计,有效保护腰部,为患者腰部有良好的支撑。 3.7牙科椅具备防压遇阻保护设计,下降过程中遇到障碍物时,自动停止且小幅上升,,确保工作时的安全性。 3.8座椅升降范围最高≥800 mm,最低≤320 mm。 3.9头枕采用折叠式双关可调节,旋钮调节;头枕俯仰角>300°,头枕伸缩范围0-150mm,适用不同年龄和不同身高的患者需求。 3.10▲具备供水冲痰联动功能、灯椅联动功能、智能复位功能、紧急制动安全装置等功能。 3.11牙科椅配有左右扶手,方便患者上下。 3.12牙椅配置静音电机驱动,保持静怡的环境。 3.13▲工作台操作界面具有水杯加热键、漱口水键、冲盂水键、牙椅升、降、俯、仰键、口腔灯键等功能键。 3.14侧箱一体式陶瓷痰盂,整体可≥90°旋转,患者的吐痰时不易飞溅,方便清洗与维护。 3.15助手盘配备5个器械挂架,配置三用枪一支(热),强吸,弱吸各一支,可预留加装光固化机、洁牙机或预留同时安装负压强弱吸和普通强弱吸双抽吸。 3.16▲配置有LED口腔节能照明灯,六灯珠感应口腔灯,4500-45000Lux,灯的顶部、医生工作台、助手工作台都有按键控制开关。 3.17▲配置多功能组合脚踏,可控制牙椅升降、靠背俯仰、漱口水开关及冲痰水开关、手机有干湿转换、口腔灯开关及吹屑气功能、调节手机的转速。 3.18手机管和三用枪外管,采用高抗撕硅胶材料,表面静电喷涂,易清洁,不易发黄。 3.19感控:往瓶内添加符合浓度比例要求的次氯酸消毒水,手动进行管路冲洗消毒。 3.20▲配有根管测量仪及携热器。 3.21使用年限:≥15年。 3.22配置要求: 3.22.1牙科椅1张;三用枪2支;治疗台1套; 3.22.2 LED口腔照明系统 1套; 3.22.3手动管路消毒冲洗系统 1套; 3.22.4医师座椅1张; 3.22.5主控操作系统1套; 3.22.6多功能脚踏控制系统 1套; 3.22.7助手单元1套; 3.22.8热水器带自动恒温给水装置1套; 3.22.9强吸、弱吸抽吸系统1套; 3.22.10三级水过滤系统(前置用不锈钢网过滤+进口水过滤器+热水杯过滤器)1套; 3.22.11选位阀 1个;护士椅1台;四孔高速手机10个; 3.22.12进口慢直机1个;进口慢弯机5个;内置洁牙机1个; 3.22.13洁牙手柄及工作尖5个;内窥镜1个; 3.22.14携热器1个;根管测量仪1台。 包2——牙科综合治疗椅(2) 1.设备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椅(2) 2.数量:1 3.技术参数要求 3.1▲拥有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证明 3.2工作条件要求: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气压:0.55-0.80Mpa;水压:0.20-0.40Mpa 3.3座垫面离地面最低高度≤320毫米 ,最高高度≥800mm;牙科椅载重2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4靠背后倾范围:-5—67度3.5▲人造高级亲肤皮革,表面拥有防霉抗菌涂层,方便擦洗消毒,抗真菌性能测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3.6配置24V快速静音电机,低噪音,运行平稳。 3.7高速涡轮手机转速≥300000 r/min,低速气马达手机转速≥14000r/min 3.8▲整体采用金属材质骨架和底座,靠背可调节至低于水平≥12°,有效提升医生的操作空间,座椅后倾角≥10° 3.9头枕硅胶套更好保护皮垫,可拆卸消毒,头枕俯仰角≥300°,长度可在0-160mm间调节,头枕角度采用旋钮式调节,可单手调节,医生调节方便。 3.10靠背及坐垫均有一体式护腰设计,可有效保护腰部,亲肤皮加记忆棉配上腰垫颈垫让患者久躺不累。 3.11▲操作系统采用缓启缓停设计,变频防抖,消除牙椅运行顿挫感,提高患者舒适度。3.12具备互锁装置和防压装置,确保工作中的安全。 3.13座椅扶手为前翻式设计,医生侧的扶手可翻转≥150°,便于患者上下牙椅 3.14可编程序设定椅位功能,一键吐痰复位,一键急救,一键清洁椅位。 3.15具备供水冲痰联动功能、灯椅联动功能、智能复位功能、紧急制动安全装置等功能。 3.16▲工作台器械盘主控操作界面具备功能按键≥17个,包含:牙椅升、降、俯、仰键、吐痰键、急救键设置键、水杯加热键、漱口水键、冲盂水键、复位键、观片灯键、口腔灯键,任意设定冲痰时间及漱口水水量。 3.17有一键水气开关,上下班一键即可通断水气。 3.18器械盘能承受重量≥5kg,主控盒配有内置式LED观片灯,可上下和左右转动。 3.19手机挂架配置三用枪一支、国标4孔高速手机管2条,国标4孔低速手机管1条,可拆卸式强弱吸各一个。 3.20多功能集成脚控开关,配备不锈钢脚踏软管,可控制设备的升降仰俯运动,口腔灯、漱口水,操作方便,噪音小(≤58dB) 3.21▲落地侧箱整体工艺外壳采用ABS工程塑料的材质,耐酒精腐蚀耐黄变性,配备90度旋转的可拆卸陶瓷痰盂盘,方便清洗与维护。 3.22配置漱口水加热器,水温40℃±5℃。 3.23▲LED手术无影灯,投射灯珠≥24颗,最高照度≥60000Lux,发热量低,节能环保,可强弱光无级调节适应不同的治疗需求,由主控或脚踏开关控制。 3.24具备一键智能消毒程序,自动完成管道冲洗、消毒水注入及留存、消毒液清除。 3.25水气管使用进口材料,韧性强,抗腐蚀强,经久耐用。 3.26▲配备根管测量仪及携热器。 3.27配备电切电凝刀系统 3.27.1▲可拆卸连接:能快拆和快装在超声骨刀的手柄上,在不改变超声骨刀原本结构下,便于消毒 3.27.2▲切骨模式:可用于微创拔牙术、智齿拔除术、断根拔除术、植体取出术、外开窗手术、骨块移植术、囊肿摘除术、上颌窦提升术、自体骨收集术、牙槽嵴劈开术,正畸PAOO手术;牙周模式:可用于根面平整术、冠延长术、精细骨成形术;根管模式:可用于根尖倒预备术、根尖清创术;清洁模式:可进行水路管道清洁、简单方便 3.27.3工作频率:24.0kHz~29.5kHz 3.27.4振幅范围:横向<30μm,径向20-200μm 3.27.5LED照明:内置高亮LED灯,提升术区视野 3.27.6灭菌方式:支持135℃、0.22MPa高温高压消毒(建议≤100个灭菌周期) 3.27.7手柄温度:全功率工作10分钟,最高约33℃ 3.27.8材质与设计:航空级材料,优化散热;内置水路,水雾喷洒均匀;可高温蒸煮消毒 3.28使用年限:≥15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9配置要求 3.29.1牙科椅1张; 3.29.2三用枪2支; 3.29.3治疗台1套; 3.29.4 LED口腔照明系统 1套; 3.29.5一键智能消毒系统 1套; 3.29.6医师座椅1张; 3.29.7原装护士椅1张; 3.29.8可升降式移动推车1台; 3.29.9主控操作系统1套; 3.29.10防频防抖系统1套; 3.29.11一体式陶瓷痰盂; 3.29.12多功能脚踏控制系统 1套; 3.29.13助手单元1套; 3.29.14热水器带自动恒温给水装置1套; 3.29.15强吸、弱吸抽吸系统1套; 3.29.16三级水过滤系统(前置用不锈钢网过滤+进口水过滤器+热水杯过滤器)1套; 3.29.17四孔高速手机10个; 3.29.18慢直机1个; 3.29.19慢弯机10个; 3.29.20内置洁牙机1个; 3.29.21洁牙手柄及工作尖5个: 3.29.22内窥镜1个; 3.29.23携热器1个; 3.29.24根管测量仪1台; 3.29.25电切电凝刀2套; 3.29.26超声骨刀手柄1套件(消毒盒1个,骨刀机带线手柄1个,限力扳手TU-1 1个,工作尖基础装1套);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如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2.交货时间和地点 2.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及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要求 3.1设备是原厂原装全新未经使用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技术要求,提供出厂测试报告,国家规定计量和强制检定的设备需提供强制检定合格证和计量合格证。国产货物检验合格的出厂日期与实际到货日期间隔不超过半年。 3.2投标人负责将所供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设备安装所需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 3.3设备安装所涉及的有关零配件均由投标人提供。 3.4如设备涉及网络系统对接,由中标人负责对接费用。 4.包装运输要求:包装应有良好防湿、防锈、防潮、防腐及防碰撞措施,包装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5.售后服务 5.1.投标人保证合同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的要求。整机(含所有零配件)原厂保修期不少于3年,如原厂提供更优质服务,则按原厂的标准执行。质保期自设备试运行后通过双方代表验收并在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上述保修方案的服务书。该服务书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所投设备名称、招标人名称、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名称、落款日期等内容。(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自用户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提供正版软件终身升级服务(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2.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售后服务单位接到用户设备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回复处理意见,24小时内现场维修,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每逾期一天,质保期延长二天。维修时间超过三天,投标人须提供备用机无偿给采购人使用,否则构成违约责任,投标人按逾期每一天1000元计算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30天后若完全不能修复则由投标人更换同款整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免费保修期内维修不超过三次(含三次),若超过三次,从第四次维修结束日起计算延长贰年免费保修。 5.3.保养:保修期内至少每季度1次按生产商保养标准做1次保养(该费用已包含在本投标报价中),并出具报告交采购人医疗设备部留存。保修期后,投标人对设备实行终身上门维修,终身上门保养(≥1次/年),并提供维修保养报告(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4.保修:免费保修期内,所投设备必须由厂家工程师上门保修,投标人不再向采购人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质保期满后提供所投设备终身维修服务,只收取更换配件的材料款。 5.5.投标人未履行前述维修和保养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5.6.投标人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报告。 5.7.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货物资料。 5.8.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采购人进行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的运行。 5.9.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清远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10.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6.验收标准 6.1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所有应需的线材与备件,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投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完工后施工现场的垃圾清理和包装物的回收由投标人负责。 6.2设备到货后安装前,双方应共同对设备的包装、外观、设备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开箱检验。如在开箱检验中发现所交付的合同设备有短缺、损坏、不合格产品等;或与合同、随机文件不相符的情形;投标人应于5日内无条件予以补足,如需更换的,投标人需在双方协商期限内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待设备补足或更换后,双方重新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开箱检验合格后再组织安装调试。 6.3设备到达采购人后5个工作日内由厂家培训合格的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投标人对设备进行首检并提供对应佐证资料给采购人工作人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4投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6.5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使用后由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共同验收。设备的调试、验收由双方及相关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重要设备在验收时,应有制造商技术人员现场协助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设备技术资料所规定要求,经调试后还无法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投标人需在双方协商期限内予以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6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式移交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向采购人交付合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前产权及保管责任、灭失毁损风险归投标人。 7.付款方式: 7.1支付比例100%,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并由投标人提供合同、采购人的验收报告、正式发票后60天内免息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8.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8.1如中标报价≥5万元,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采购人本次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8.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8.2.1以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在投标人履行项目期间内,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退还申请,采购人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当发生有明显证据证明投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投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违约及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全部或部分扣减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投标人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的,投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额。 8.2.2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在投标人履行项目期间内,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使用保函或担保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当发生有明显证据证明投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投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通过举证鉴定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凭保函原件和举证鉴定材料到开函银行领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需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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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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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时间 |
2026年3月13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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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地点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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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
递交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报价资料无须装订、密封,现场另外提交);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资料不接受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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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3月12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yfycgzx2023@163.com,邮件标题为“牙科综合治疗椅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12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当天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即可,当天有二次议价环节(请将报价表打印盖章,现场填写报价后交工作人员),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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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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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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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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