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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项目院内遴选公告(二次)

2026-06-18招标公告-公告遴选广东 - 清远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医用试剂(第一批)项目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清远市
采购单位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59****8918 151****9190 曹小姐 0763-***3115 更多联系方式(6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现就医用试剂(第一批)项目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

1.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网”网站(http://****.gov.cn)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医院查询不一致的,按医院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如响应供应商为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如响应供应商为产品的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以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5)所投产***平台挂网交易品种,***平台完成采购;***平台价格,须承诺在中标后,***平台补充管理模块中下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录见附件1.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遴选报价清单中包4、9、25。

(二)服务期限。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即首年合同履行完毕后,依据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服务期间,若因设备更新或检验方法调整,医院有权对品种目录进行变更。

(三)限价。目录清单中有人份单价或最小单位限价为最高限价,对于纳入国家或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的耗材,严格执行集采中选价格。

(四)遴选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投标时必须对单个包内所有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三、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须持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全部合法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上述证书发生换发,应于证书换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提交更新后的材料。

(二)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可提供医用耗材使用指导、质量问题处理、售后培训等全方位技术支持,且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医用耗材质量与批件

1.具备稳定的医用耗材供应渠道,所供医用耗材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且已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其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均需符合国家规定,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2.医用耗材的质量争议,以医院所在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判定依据。若存在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医院有权要求退换货或终止该部分产品的采购。供应商对所供医用耗材的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四)除进口产品外,其他产品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中标产品授权。依据医用耗材线上“应采尽采”规定,医用耗材线上采购金额占比不得低于95%。

(五)配送期间,除生产企业授权变更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再次分包。

(六)报价方式与结算

1.报价方式

(1)除特殊说明外,本次采用限价内逐项产品报价方式,供应商对每种货物的每个规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医院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医院将依据2025年采购数量计算采购总金额作为评价依据,最低报价不作为中选的依据。

(2)检验检测试剂报价实行主试剂单价包干制,报价应涵盖开展本次遴选检验项目所需的全部试剂、校准品、质控品、配套洗液、辅助耗材(遴选公告已公布品种除外),以及技术培训、税费、标准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并包含检验检测试剂配套使用设备的校准、维修及维护费用。

(3)若投标耗材涉及配套设备更换,供应商须对拟更换设备进行报价,且报价应涵盖设备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费、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用、税金、售后服务费用、技术支持费用、人员薪酬、保险费,以及实施过程中与相关单位配合产生的系统端口对接等费用。漏算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内,供应商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2.合同价

(1)合同单价(中标单价)包含医疗器械制造成本、运输、包装、附随服务、税费及其他所有附加费用与利润。医院不承诺具体业务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订单金额为准。

(2)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调整价格(或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医院可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按中标报价的成本率进行价格调整。

3.结算

(1)发票开具:供应商需随货提供增值税发票及送货清单。

(2)结算方式:

1)线上订单结算:供应商应于每月10***平台生成的预结算明细单,上传交易票据并提交医药货款结算申请单;医院于每月20日前核对申请单中的入库数量、采购价格、应付货款及相关票据等信息,***平台生成对账单,并于当月完成结算。

2)线下订单结算:在医院验收货物合格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于60天内付清货款。

(七)医用耗材包装、交货、验收

1.包装:配送的所有医用耗材须采取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防止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交货要求:

(1)交货期:供应商接到订单后2小时内响应,配送的医用耗材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须严格执行医院订单要求,同时提供同批号医用耗材的检验报告书。日常订单需在3天内送达,应急状态下需在24小时内送达。验收时如出现不一致、破损等情况,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收到医院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合格产品更换至医院,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除非医院对有效期另有规定,医院收到医用耗材的时间距其有效期截止日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特殊情况由医院与供应商另行协商约定。

(3)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3.验收:

(1)供应商配送的医用耗材品种、规格、型号、材质、交易价格、数量、包装单位等须严格执行医院订单要求,且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种类别等信息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定义的内容保持一致;每次发货时须做到货物清单、发票随货同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规范执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存在短缺、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形,医院应及时反馈供应商;供应商接到反馈后应及时安排更换,必要时赴现场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向医院配送医用耗材时,须同步在交易系统按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并及时上传发票等材料,确保医院在验收合格后可在系统中确认收货并办理付款手续。

4.退换货

(1)若因医用耗材质量问题导致损坏或变质需退换货,供应商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医院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医院收货当日,若医用耗材剩余有效期不足6个月,有权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要求退货或换货;对于因滞销出现的近效期医用耗材,医院可就未销售的部分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3)发生耗材召回或退货情形时,若医院已支付耗材货款,可要求供应商及时退还该款项;若尚未支付,医院无需承担继续支付的责任。在此情形下,供应商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以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履行项目期间内,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且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可向采购人提出退还申请,采购人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当有明显证据证明投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投标人有明显过错致使采购人造成损失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违约及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全部或部分扣减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投标人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该损失。

(2)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履行项目期间内,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且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使用保函或担保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当有明显证据证明投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投标人有明显过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通过举证鉴定,要求投标人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凭保函原件和举证鉴定材料到开函银行领取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需补足。

(九)违约责任

1.医院如出现下列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医院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供应商配送的医用耗材

(2)医院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结算货款。

(3)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2.供应商如出现下列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医院可根据《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应的评价及处理:

(1)未按约定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产品授权,每个产品、每延迟1天扣罚300元履约保证金,延迟15天未能取得授权,医院可以终止合同。

(2)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不及时、不足量或拒绝供货。

(3)供应商所供医疗器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退换货、召回。

(5)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做到货票同行的,第一次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5000元,第三次医院可以终止合同。因未及时提供票据,***平台订单未及时响应并上传发票等导致医院无法及时完成结算与入账,致使我院医用耗材结算率等考核指标不达标被监管部门扣罚的,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医院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支付货款中直接扣减相应罚款金额。

(6)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3.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违约,包括因此引发诉讼或仲裁的,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维权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遴选原则

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质量优先、保障供应、规范管理、降本增效的方针,不保证最低报价成交,充分考虑各临床科室使用差异,满足临床需要。

资料提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6月26日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为确保有效响应,请认真阅读以下要求):

1.本公告遴选项目为附件1.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遴选报价清单中包4、9、25,所有参加本次遴选项目的供应商,不论参加投标响应的包是1个或2个,附件2.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项目遴选供应商资质清单资料只需提供1份,无需重复提交多份相同材料。资料打印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上标识“医用试剂(第一批)遴选供应商资质清单+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根据参加投标响应的包号,按照附件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遴选包组文件清单提供资料1套(注:按包提供,投标响应1个包提供1份资料;报价单仅可包含本包组试剂报价单),资料打印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包组的响应投标资料单独密封包装,包装上标识“医用试剂(第一批)遴选包组文件清单+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填报附件1.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遴选报价清单(不得删减表格内容或修改顺序,其中产品的报价信息须与提交的纸质版资料一致,且不论参加响应包是1个或多个,均只需组合在同一表格中,不得拆分提交多份表格)后,将不含计算公式的可编辑电子版(以免表格移动数据发生变动,否则影响评审结果,视为无效响应)发至邮箱qy****@****.com(文件、邮件标题均命名为“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遴选报价清单+参加投标响应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第一批)遴选报价清单+包号(*、*、*)+***有限公司+张三+189********”)。

4.填报报价清单时,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标包组内的所有产品信息均按要求规范、完整填写,如随试剂配送的耗材、质控品等,则报价栏填写为“0”,不能用“—”或为空,同时在备注栏标注“随试剂配送”。

5.纸质资料现场提交,在报名截止期内(2026年6月26日12:00前)收到完整纸质资料,并提交按要求填报的电子版资料方为有效报名。纸质资料送达地址:****路****号****中心(1)室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方式:0763-***3115

附件.zip
6bb99c52210aa26c720df70a2f711e2b.zip (86.55 KB)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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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320/RRRJ2p4Bni4p5U9Xe1O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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