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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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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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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GXJD-23111CC021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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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0773-***6789 转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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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0773-***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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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桂林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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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2023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项目需求 .............................................................................................................................. 16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22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2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非财政性资金 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 GXJD-23111CC021951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 : 桂林市中医医院为期叁年(以合同签订为准)的 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服务。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资金性质:非财政性资金。
五、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5.35 万元 / 年度(结算金额按年度内实际采购量的金额为准,即:结算金额 = 中标单价 × 实际采购数量)。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 (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 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上午 9 : 00 ~ 12 : 00 ;下午 15 : 00 ~ 17 : 30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3. 本项目投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平台网站 ( 网址 : https://www.****.com 公告查看页面点击 “ 立即参与 ” ,在网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电子投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 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
( 1 )售价: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平台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电子邮箱及手机短信发送。
( 2 )***平台上传证明文件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投标文件。
证明文件: 1 、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备注:
1) 具***平台网站 (https://www.****.com 查看 “ 帮助专区 ”;
2) 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 : 400****100 ( 注册咨询电话,晚上 21: 00 前 ) ,咨询 QQ: 2307583988 、 811028657 、 3132922569;
3) 以上手续必须在投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文件获取及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截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须足额缴纳)
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 投标保证金 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 交纳专用虚拟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30210485556789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账号,为保证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保证金退还时将采用原路返回的方式,因此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形式递交的保证金。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 31 ****大厦)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在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 31 ****大厦)开标 。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平台、 ***网 。
十二、 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郑雯峪 联系电话: 0773-***6789 转 1 传真: 0773-***2333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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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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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 GXJD-23111CC021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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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投标人资格 |
5.1 国内注册 (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 的 ,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 5.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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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 |
投标费用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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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 |
投标报价 |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填写, 所投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 “ 项目需求 ” 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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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6.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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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7.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册, 副本 肆 册 ,须完整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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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7.2 |
投标文件装订 |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2.1 条 “ 投标文件组成 ” 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 “ 正本 ” 、 “ 副本 ” 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A4 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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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7.6 |
投标人公章 |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 “ 公章 ” 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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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7.7 |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
将投标文件 “ 正本 ” 、 “ 副本 ” 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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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7.8 |
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
项目名称: 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 GXJD-23111CC021951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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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9.1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截止时 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 31 ****大厦)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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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 31 ****大厦)开标。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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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3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 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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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4.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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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1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31.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1.2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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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2.1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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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2.3 |
合同备案存档 |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后, 将壹份采购合同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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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3.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下浮 25% 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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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 GXJD-23111CC021951
2. 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1“ 投标人 ”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货物 ” 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 服务 ” 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 项目 ”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 书面形式 ”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3.6 实质性要求: “ 项目需求 ” 中的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4. 招标方式、评分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资格
5.1 国内注册 (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 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5.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转包与分包
8.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 特别说明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 1 )招标公告;
( 2 )投标人须知;
( 3 )项目需求;
( 4 )评标办法;
( 5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6 )投标文件(格式)。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答复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作出答复。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1.2 ***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1.3 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
11.5 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2.1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
12.1.1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必须提供) ;
( 2 )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
( 3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 4 )投标人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 (必须提供) ;
( 5 )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必须提供);
( 6 )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必须提供) 。
13.1.2 商务、技术性响应证明材料 :
( 1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表) (必须提供);
( 2 )投标人的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 (必须提供) ;
( 3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 (必须提供);
( 4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 (必须提供);
( 5 ) 投标人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 6 )投标人同类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 如有,请提供合同和验收单 , 能清晰反映该项目的项目名称、种类 ) (如有,请提供);
( 7 )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 8 ) “ 项目需求 ” 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
( 9 )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 “ 必须提供 ” 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否则投标无效。
1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编制投标文件。
13.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填写,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 “ 项目需求 ” 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以及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费用等 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16.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7.1 正本壹册, 副本肆册 ,须完整提交。
17.2 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2.1 条 “ 投标文件组成 ” 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 “ 正本 ” 、 “ 副本 ” 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A4 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7.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应写全称,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6 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 “ 公章 ” 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7.7 将投标文件 “ 正本 ” 、 “ 副本 ” 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
17.8 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 GXJD-23111CC021951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 31 ****大厦)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9.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开标
20.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 31 ****大厦)开标。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0.2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 开标程序
( 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正式开始,宣布开标程序、开标纪律,介绍项目情况和到会人员;
( 2 )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
( 3 )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
( 4 )唱标,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折扣;
( 5 )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
( 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 7 )宣布开标结束,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退场,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材料移交评标室。
五、资格性审查
22. 资格性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 : //www.gs×****.gov.cn×.html )
审查流程:
( 1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 : //www.gs×****.gov.cn×.html ),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 2 )查看主页 “ 股东及出资信息 ” 栏,或年报中的 “ 股东及出资信息 ” 栏信息;
( 3 )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 4 )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以上审查过程中,***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投标人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投标人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 5 人。
24. 评标办法
2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24.2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5. 评标
25.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2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5.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5.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6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 1 )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9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10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
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25.11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中医医院报告。
26 . 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 1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
( 2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2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 2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 6 )投标人未就 “ 项目需求 ” 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 7 )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 8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9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3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3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1.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1.2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七、签订合同
32. 签订合同
32.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2 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 1 )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2.3 合同备案存档: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壹份采购合同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八、其他事项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
33.1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下浮 25% 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3.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 ~ 500 万元 |
1.1% |
0.8% |
0.7% |
|
500 ~ 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 ~ 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 万元~ 1 亿元 |
0.25% |
0.1% |
0.2% |
|
1 ~ 5 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 ~ 10 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 ~ 50 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 ~ 100 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 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七星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桂林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 453060811013000380456
35.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附表 1 :
异议函(格式)
一、异议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异议项目的名称:
异议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
事实依据: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 供应商存在异议的,按本格式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异议函应与项目存在直接关系,要求一次性详细完整提出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否则,代理机构将予拒绝。
2. 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异议函应按要求列明 “ 授权代表 ”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异议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充分理由。
4. 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5. 异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说明: “ 项目需求 ” 中的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对 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1 、采购人: 桂林市中医医院 。
2 、适用范围: 95.35 万元 / 年度(结算金额按年度内实际采购量的金额为准,即:结算金额 = 中标单价 × 实际采购数量)
3 、本次定点采购有效期叁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采购范围
1 、整体下浮幅度不少于 8% 。(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提供的产品信息自行考虑, 如实际采购过程中,需用其他产品替代时,供应商必须承诺以供货价 = 每个产品参考单价 × 实际中标的下浮幅度供货。)
|
序号 |
产品(注册证名) |
规格型号 |
参考单价 |
使用量 |
总价 |
备注 |
|
1 |
各规格型号 |
252.00 |
43 |
10836.00 |
由针柄、针杆和针体构成,针体头端尖头形状。非无菌提供。用于探、拨、挑、刺组织。不得用于注射。 |
|
|
2 |
一次性使用微创扩张引流套件 |
各规格型号 |
1125.00 |
56 |
63000.00 |
配置齐全,包含扩张管和剥皮鞘,有穿刺针、超硬涂层导丝以及造瘘管;鞘管结实,撕开顺畅,断面整齐;扩张器的锥形端长度短缩;穿刺针显影清晰;硅胶造瘘管,内腔宽大,内壁润滑。 |
|
3 |
一次性使用微创扩张引流套件 |
各规格型号 |
432.00 |
40 |
17280.00 |
鞘管结实,撕开顺畅,断面整齐;扩张器的锥形端长度短缩。 |
|
4 |
一次性使用泌尿道导丝 |
各规格型号 |
855.00 |
365 |
312075.00 |
一次性使用泌尿道导丝由导丝和导丝保护管组成。导引嘴为选配件。按材质和形状分为:金属导丝(JS)、金属弯头导丝(JW)、泥鳅导丝(NQ)、斑马导丝(FS)和混合导丝(FN)五种;每种型号按外径尺寸分为0.7mm(0.028)、0.8mm(0.032)、0.9mm(0.035)、1.0mm(0.038)四种规格。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内窥镜下与J型导管和微创扩张引流套件配套使用,起支撑、引导作用。 |
|
5 |
140ml |
432.00 |
10 |
4320.00 |
负压引流器由器身、调节器、连接管组成。其中器身由负压引流瓶、引流瓶盖+密封圈组成,调节器组由冲洗口胶塞、调压阀组成。非无菌提供。不包括负压泵、手动负压源(负压球)和插入体内的引流导管。用于临床负压引流时,与插入体内的引流导管相连接,起到引导、收集引流液。 |
|
|
6 |
一次性使用包皮切割吻合器 |
各规格型号 |
774.00 |
25 |
19350.00 |
一次性使用包皮切割吻合器由抵钉座总成(抵钉片、垫刀圈、凹形座、丝杆)、保护盖、钉仓套、活动手柄、保险块、连杆、套管、调节螺母、钉仓、吻合钉、保护圈和环形刀组成。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适用于临床包皮切割缝合手术。 |
|
7 |
一次性使用输尿管支架 |
各规格型号 |
630.00 |
293 |
184590.00 |
一次性使用输尿管支架由导管和塑配件(单圈型带有)组成,推送器为附件。一次性使用输尿管支架导管采用聚氨酯显影(TPU)材料制成,导管有涂层工艺,亲水涂层材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推送器采用聚丙烯(PP)材料制成。通过对人体输尿管进行支撑和引流,用于治疗输尿管堵塞和狭窄。 |
|
8 |
输尿管导管 |
各规格型号 |
7.20 |
220 |
1584.00 |
输尿管导管由导管和不锈钢钢丝组成。导管由聚氯乙烯(GB15593-1995)制成,不锈钢丝由06Cr19Ni10(GB/T4240-2009)材料制成;导管有分度线,按管径尺寸不同分为五种规格。产品经环氧乙烷来菌,应无菌。借助膀胱镜插入连接肾盂和膀胱的输尿管,对肾盂积液患者进行导尿或通过导管注入造影剂,对肾脏作X射线检查。 |
|
9 |
一次性使用治疗超声垫片 |
各规格型号 |
26.10 |
1000 |
26100.00 |
由导电材料(由丙二醇、无纺布、甘油、水组成)及硅胶组成,一次性使用,非无菌提供。 |
|
10 |
一次性结扎夹 |
各规格型号 |
108.00 |
80 |
8640.00 |
一次性使用结扎夹采用惰性高分子材料,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及稳定性,不影响X线、CT、MRI等影像学检查,安全锁扣、弧形、弹性及防滑设计,安全不脱落,术中结扎快速、安全可靠。 |
|
11 |
一次性套管穿刺器 |
各规格型号 |
855.00 |
232 |
198360.00 |
一次性套管穿刺器由高品质材料制成,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不需要消毒清洗和消毒,减少医疗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运用于各种微创外科手术,大大节省手术时间。 |
|
12 |
一次性套管穿刺器 |
各规格型号 |
315.00 |
7 |
2205.00 |
一次性套管穿刺器由高品质材料制成,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不需要消毒清洗和消毒,减少医疗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运用于各种微创外科手术,大大节省手术时间。 |
|
13 |
平片 |
1575.00 |
11 |
17325.00 |
1. 可以根据需要将产品裁剪成各种形状 |
|
|
14 |
平片 |
1197.00 |
27 |
32319.00 |
1. 可以根据需要将产品裁剪成各种形状 |
|
|
15 |
3D 补片 |
2349.00 |
12 |
28188.00 |
1. 适用于腹腔外修补腹股沟疝 |
|
|
16 |
多糖生物医用胶 |
50ml |
234.00 |
36 |
8424.00 |
(全新手术冲洗液)新一代植物提取生理平衡型冲洗液 适用于人体皮肤及创面上皮组织的辅助修复,能对人体皮肤及创面上皮组织起到润滑隔离及生物屏障作用。 五效合一:创面冲洗、止血抗渗、抑菌消炎、预防粘连、促进愈合。 |
|
17 |
壳聚糖肛肠凝胶 |
3g |
14.40 |
1000 |
14400.00 |
适用于内痔及混合痔不同时期所引起的痔疮出血、肛门坠胀、痔核脱落、痔粘膜充血水肿等症状。 |
|
18 |
一次性使用无菌引流导管套装 |
各规格型号 |
450.00 |
10 |
4500.00 |
由引流导管、导引钢丝、导引针、扩张管、连接管、引流灌注冲洗防逆连接器、固定夹、固定贴、开皮刀、非吸收外科缝线(带针)、脱脂棉纱布块、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中单、孔巾构成。主要用于放射介入诊断和治疗手术时,经皮插入脓肿进行引流。 |
三、定点采购供货商公布信息的内容包括:
产品的规格型号、基本配置标准、基准价、下浮幅度、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及选配件价格。
基准价:基准价为 医院提供的产品类别价格 。
下浮幅度:下浮幅度为投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让利的比例,是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承诺给予采购人的优惠条件。
如生产厂家统一调整价格,定点供货商须及时与采购人联系。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投标时未报价的中标品牌制造商的系列产品,采购人均可享受按本项目中标的下浮幅度计算优惠价。
四、报价
1 、评标用报价:本项目供应商须对高值耗材报出下浮幅度。
以下浮幅度计算作为该产品的实际中标价格,采购过程中不得高于该价格。
实际中标价格 = 每个产品参考单价 × ( 1- 下浮幅度)
上述报价用于本次评标以及定点供货商中标后实施定点采购的上限价。
2 、各分标报价必须为清单所有内容,不得选项、缺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要求:
定点供货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所需货物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定点供货商须按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提供质量 “ 三包 ” 及售后服务。
采购商品的售后服务,包括采购商品的培训采购方员操作、养护和基本常识、提供产品目录、操作手册、试作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采购商品的配套资料、提供在合同规定的采购商品的质保期内响应服务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
各类产品的售后服务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品牌情况和本项目特点做出承诺填报售后服务承诺书。
对于某些型号规格的缺货信息,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缺货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将缺货信息以书面方式送达桂林市中医医院。
投标人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 1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应在桂林市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有足够的、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中标货物品质和服务由投标人对采购人负责;
( 2 )投标人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方案服务,提供此次投标货物的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及络信息);
( 3 )投标人授权的供货商在供货期内提供的任何耗材,必须是其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
( 4 )所有的替代耗材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的合格商品;除非采购人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全新的)耗材;
( 5 )供货商及定点采购服务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任何问题,当需要时,投标人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 6 )中标供应商负责检测试剂、耗材相应检验设备免费的维护、保养及零配件的更换。供应商提供的零配件必须经医院设备科和使用科室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维修期间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包括安装、调试、培训采购方人员操作及养护方面相关知识。
六、违约责任
在定点采购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直接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对违法违规中标人予以 “ 曝光 ” 、暂停或者取消定点采购资格及通报批评,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或 “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 。
( 1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 2 )产品质量、配置或提供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标准的;
( 3 )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货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
( 5 )没有按照承诺的响应承诺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
( 4 )没有在承诺的供货价格或者折扣签订采购合同并供货的;
( 6 )定点采购最高限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 7 )中标产品的媒体广告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降低或市场进行促销活动,未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进行相应价格调整的;
( 8 )被投诉质疑,经证实情况严重的;
( 9 )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的;
( 10 )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七、采购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2 、桂林市中医医院有权对中标人的销货及进货发票进行检查。
3 、对采购价格实行行情监测动态管理。桂林市中医医院建立定点采购最高限价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实地调查、对比区内及区外相关采购价格、***网站方式开展市场价格行情监测,对最高限价实行动态管理。经调查发现定点采购产品价格偏高时,将通知该品牌中标人,同时提供相关依据,中标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价格调整。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价格调整的,桂林市中医医院将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处理。
4 、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责验收,在交货时当场进行清点,并当场抄录产品及其所有的编号或序列号,在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收取发票,完成动态供货流程并填写采购货物验收单,作为合同附件。
5 、定点采购完成后,由采购人对定点供货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及方式
1. 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3. 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标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幅度 P (下浮幅度单位为 % )报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 价格分 ………………………………………………………………………………… 50 分
1.1 评标基准价( A ) =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平均下浮幅度
1.2 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某投标人下浮幅度与评标基准价 A 相比,每高 1% 扣 0.1 分,每低 1% 扣 0.2 分;
例如: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平均下浮幅度为 5% ,评标基准价( A ) =95% ;
若某投标人下浮幅度为 10% ,该投标人下浮幅度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5% ;
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 =50-0.1× ( 5%/1% ) =49.5 分。
2. 整体项目实施分 ………………………………………………………………………24 分
一档( 0-6 分):提供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且方案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 6.1-12 分):提供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基本描述了服务项目的内容以及实现方式。
三档( 12.1-18 分):提供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较详细描述了服务项目的内容以及实现方式,组织实施方案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明确的项目进度,项目管理制度及方法严谨。
四档( 18.1-24 分):提供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详细描述了服务项目的内容以及实现方式。描述具体详细,完全满足项目的需要;组织实施方案可行且具有先进性,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有明确且实施性强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3. 质量保证措施分 ………………………………………………………………14 分
一档( 0-4 分):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二档( 4.1-9 分):质量目标基本明确,保证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三档( 9.1-14 分):质量目标明确,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强并能够提供人员驻点服务的。
4 . 售后服务分 ……………………………………………………………………………12 分
一档( 0-4 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各项承诺内容不够全面或缺项;
二档( 4.1-8 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各项承诺内容基本合理,具有针对性;
三档( 8.1-12 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各项承诺内容合理,针对性强,服务措施详细可行,充分为采购人考虑。
5. 综合得分= 1+2+3+4+5
三、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 1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
( 2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耗材 / 试剂 买 卖 合 同
甲方(购方): 桂林市中医医院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医用 耗材 / 试剂(以下简称产品或耗材 / 试剂) :(详细清单见附件 1 )
|
目录序号 |
目录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产品注册名称 |
注册证号 |
规格 |
型号 |
生产厂家 |
***平台价格(元) |
***平台组件码 |
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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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1 |
||||||||||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耗材 / 试剂 供应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各条:
一、产品质量要求:乙方保证销售给甲方的 耗材 / 试剂 是这次投标成交的品牌及规格的合格产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同期内,严禁乙方擅自更改 耗材 / 试剂 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产品价格及购买数量
产品价格:乙方按成交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并保证该价格 不高于桂林市医疗机构实际供货的最低价格,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按照医院成交价格的五折结算)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上调供货价格。若特殊原因需要调价,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程序办理。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医保局或发改委或物价局或卫健委等行政部门正式文件作出政策性调整或重新进行遴选时,按照调整后或重新遴选后的相关规定进行供货。
购买数量:本合同项下产品采用乙方固定单价按甲方需求供货的形式,具体产品购买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如甲方对上述产品无需求,可以不向乙方发送订单,不向乙方进行采购。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在合同期限内因甲方内部文件要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甲方需执行同类产品重新招标,乙方未投标或投标后未成交的,视为本合同已经提前到期(乙方不能继续供应该产品)。
四、甲方订货形式及订货信息送达:
合同期内,原则上,****中心书面形式向乙方发送为准,书面形式包括纸质订单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邮件、短信、微信、 qq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数据电文订货的,电文发送成功之日为订单送达日,如电话通知则以乙方接通甲方订货电话之时起视为送达。具体订货信息以电文内容为准,如甲方当面口头或电话订单对有关种类、数量等内容通知不明确的,则以该订货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实际收货内部登记(包括系统数据及人工登记)为准;
甲方以上述任意一种方式向乙方订货,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了订货及通知义务。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计算交货期,如延期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业务联系人员 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变更联系人时应于当日及时通知甲方。
五、资质及产品验证:乙方向甲方供货前应将其产品有效证件及公司有效****中心录入备案。 厂家授权经销商的授权书必须覆盖本合同有效期,如果厂家取消授权,则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债权债务转让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供货义务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乙方收取货款的权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七、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八、备货承诺及交货时间:
1. 备货承诺: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为甲方预留充足备货。
2. 交货时间:自订单送达之日起 2 个自然日内。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书面同意允许延期交货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货款 3 % 的违约金,上不封顶。
九、运输及运输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安排运输(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输装卸相关费用,在途货物损耗、灭失风险归乙方承担。
十、付款要求及方式: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再按实际发生的货款在验收完成后 60 日内一次性付清。
应付款项由甲方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账号,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更改收款账户,甲方仅进行一次支付,如支付失败,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至乙方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收款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乙方变更工商信息时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未及时告知而导致乙方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的收款账号为:
开户银行:
户 名:
十一、知识产权及产品销售权利
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产品在合同期内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授权,对于所涉及的第三方知识产权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乙方为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均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瑕疵,否则乙方应对甲方因使用乙方产品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知识产权索赔要求、诉讼或其他侵权指控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产品在合同期内拥有完全的销售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经营权等),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丧失产品销售权导致无法供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责任,且应当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使用替代产品等。
十二、 售后服务及售后发生事件处理:
货物要求:乙方提供的必须是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都必须是满足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国家标准(或相应的行业标准、或相应的企业标准,所有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全新产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包装方面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3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
乙方必须确保所供商品均在有限保质期内,不得提供过期货物,且剩余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不涉及质保期的商品,其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供货期6个月以上)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需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不涉及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应保障所供货物的“三包”责任,即:
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包退: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合约内有承诺退货、退款的包退。
上述三包责任乙方保障期限为:一年,期限从验收合格入库后开始计算。
乙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及国家的相关法规,依照投标时的承诺和本合同约定,按质按量按时提供产品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凡因乙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首先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医院解决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问题),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使用本合同约定耗材或试剂的设备发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损耗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以损耗冲减乙方供货量;因使用本合同约定耗材 / 试剂或设备本身原因产生的医疗损害责任和安全事故责任等由乙方负责。
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所需货物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派出相关的人员到现场免费安装。
乙方须按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提供质量 “ 三包 ” 及售后服务。
采购商品的售后服务,包括采购商品的安装和调试、培训采购方员操作、养护和基本常识、提供产品目录、操作手册、试作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采购商品的配套资料、提供在合同规定的采购商品的质保期内响应服务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
各类产品的售后服务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品牌情况和本项目特点做出承诺填报售后服务承诺书。
对于某些型号规格的缺货信息,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缺货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将缺货信息以书面方式送达桂林市中医医院。
备品备件的选配、改配件价格及下浮幅度:由供应商根据各自产品特点自行申报下浮幅度。
乙方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 1 )乙方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应在桂林市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有足够的、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投标货物品质和服务由乙方对甲方负责;
( 2 )乙方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方案服务,提供此次投标货物的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及络信息);
( 3 )在质保期内除提供设备标准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外,还应另外提供质保期满后服务的报价及备品、备件支持,以满足甲方的要求;
( 4 )乙方授权的供货商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
( 5 )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合格商品;除非甲方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全新的)配件;
( 6 )乙方应该提供维修未能解决问题的处理方案:如提供备用机或者备用零配件等。
( 7 )在质保期内,乙方及采购服务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乙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 8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期间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 9 )乙方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 应在广西区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售后服务点,并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 ) ,检测试剂及所关联的检测仪器设备品质和服务由乙方对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检测试剂、耗材相应检测设备免费的维护、保养及零配件的更换。维修时所提供的设备零配件,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原产或是经其认可的配件,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为全新产品,不得提供经修复的零配件。乙方提供的零配件必须经医院设备科和使用科室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维修期间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包括安装、调试、培训甲方人员操作及养护方面相关知识。
十三、专机专用试剂 / 耗材声明与承诺
试剂 / 耗材是指某类医用设备所配套使用的持续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电极模块、清洗保养品、消耗品等设备日常运作、维修、维护所需要全部材料,专机专用试剂 / 耗材是指在上述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 仅有唯一生产厂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商、试剂 / 耗材生产商等)自行配套生产的;
2. 其他生产厂家不生产或其他产品无法替代的;
注:如甲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是否属于专机专用试剂 / 耗材产生争议,非专机专用试剂 / 耗材的举证责任归乙方承担,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本合同项下全部商品如有专机专用试剂耗材,乙方应向甲方予以明示(是否明示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并实行专用设备与试剂 / 耗材同时投标;如乙方未明示,导致甲方未实现专用设备与试剂 / 耗材同时招标,乙方承诺合同货物自始按本合同单价五折后提供给甲方使用。
提供方式为:按本合同第一、四、五、七、八、九条之约定按时、按量、足额向甲方供应质量合格产品,未按时配送,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货款 3 % 的违约金,上不封顶,未足额配送视为未按时配送计算违约金。
本条款效力在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依然有效。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桂林市叠彩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售后服务质量、响应及时性、货物质量等进行不定期考核,甲方评价乙方考核不合格的;
2. 服务期内如乙方出现( 1 )犯罪行为;( 2 )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质、责令停业、行政罚款金额较大(叁万元人民币以上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财务被接管或冻结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偷税漏税、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商业贿赂、非法生产等商业不良行为;
3. 乙方在合同签署前未主动告知甲方其在合同签署前三年之内有上述第十五条第 2 项中的行为的;
4. 乙方处于司法诉讼中且甲方认为乙方存在经营风险或专利侵权风险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形。
5. 因乙方原因,未按期交货一次以上,含专机专用试剂耗材(如有);或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履行服务承诺一次以上;
6. 乙方完成交货订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结算发票 2 次以上。
7. 其他解除情形依照本合同约定。
十六 反商业贿赂条款
请与甲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甲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 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 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 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 甲方郑重提示: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涉嫌违反上述第 2 点、第 3 点、第 4 点之规定,相对方均有权中止合同;如经司法机关调查后其商业贿赂行为属实,则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条所称 “ 其他相关人员 ” 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十七、本合同的解除责任: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到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如未能按期支付相关违约金等,乙方同意按两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此违约金的利息,甲方有权利以货款抵扣违约金及利息。解除通知的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手递送达、快递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短信送达等。送达地址为本合同列明的地址,自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后视为送达。
十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违约方造成对方损害的,并赔偿损失。
十九、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招标(采购)文件
3. 投标文件
4. 入围目录清单
二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桂林市中医医院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为合同格式,成交后签订合同时以最终格式为准。
附件 1 :
入围目录清单
|
目录序号 |
目录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产品注册名称 |
注册证号 |
规格 |
型号 |
生产厂家 |
***平台价格(元) |
***平台组件码 |
国家医保信息标准编码 |
成交价 |
单位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外科部分医用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 GXJD-23111CC02195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文件组成
(一)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二) 商务、技术性响应证明材料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目录
(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必须提供);
( 2 )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 3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 4 )投标人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 (必须提供);
( 5 )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必须提供);
( 6 ) 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必须提供)。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必须提供)
2 、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
致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 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声明
声 明
致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
日 期:
4 、投标人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必须提供);
5、 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6 、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目录
1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表) (必须提供);
2 、投标人的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 (必须提供);
3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 (必须提供);
4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 (必须提供);
5 、投标人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6 、投标人同类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 如有,请提供合同和验收单 , 能清晰反映该项目的项目名称、种类 ) (如有,请提供);
7 、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 、 “ 项目需求 ” 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
9 、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 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
附件
投标报价表(格式)
致: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 投标人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肆 份,并做出如下报价:
|
项号 |
货物名称 |
下浮幅度 P ( % ) |
备注 |
|
1 |
清单所有内容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
日 期:
注: 1. 以上报价包含所有品牌报价。
2. 我公司承诺实际中标价格 = 每个产品参考单价×( 1- 下浮幅度)。
3. 各分标报价必须为清单所有内容,不得选项、缺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的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投标人的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必须提供)
附件: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格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4.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附件: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 投标人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 投标人同类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 如有,请提供合同和验收单 , 能清晰反映该项目的项目名称、种类 ) (如有,请提供);
7. 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 项目需求 ” 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
9. 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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