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市中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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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技术改造项目
地 点:宣城市泾县昌桥乡新桥村
建设单位:宣城市中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在现有厂区新增料场大棚约5000平方米、1栋地磅房等其他辅助用房,新增1台颚式破碎机、1台滚筒洗石机、1台圆锥破碎机、1台对辊研磨机、1台洗砂机、2台压滤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3万吨尾矿的生产能力,不新增产品产能。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改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现有项目保持不变,改建项目的原料堆场全封闭、均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卸料、投料粉尘通过喷淋抑尘措施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内设置自动喷淋雾化装置喷淋抑尘,破碎、筛分等生产过程均采取湿式作业,无生产粉尘产生;车辆运输粉尘通过覆盖、减速慢行等措施。确保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改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破碎废水、原料清洗废水、筛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厂区设置集水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汇合破碎废水、原料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经泥水分离罐(500m3)处理后经清水池(300m3)沉淀后回用于原料清洗、破碎、筛分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噪声。改建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加强生产车间的隔音措施,靠近厂界近的厂房,要增加车间墙壁厚度,墙体安装吸声、隔音层,并安装隔声门窗,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改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泥、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等。污泥经过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污泥储存区,集中收集交由安徽荣昪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矿山复垦;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512-341823-07-02-122546)。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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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385/GQgmlp4Bni4p5U9XIh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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