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建达诚食品有限公司****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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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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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达诚食品 有限公司****中心 |
连江县粗芦岛大道与纵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
福建达诚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26697m2,年产水产品罐头3万吨、鲣鱼鱼柳1万吨,并配套4万吨级冷链仓储与配送能力。 |
1、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源头控制,规范设置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生产车间应设计为密闭,同时厂区四周设置除臭液雾化喷淋;宰杀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三级喷淋塔,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蒸煮废气采用冷凝+油烟净化器+三级喷淋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43m高烟囱(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应配套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网进入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集中处理;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网进入到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运营期应通过选用高效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运营期应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包括鱼头、鱼尾、鱼鳞、鱼内脏、鱼皮、鱼骨和红肉)、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油脂、废离子交换树脂、灰渣和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应统一收集,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处置;废机油、含油废物经规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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