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1338 ;传 真:0594-***7008
通讯地址:****中心****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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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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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青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青虹鞋材生产项目 |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太湖工业园区 |
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租赁福建省莆田市富荣鞋服有限公司厂房生产,租赁建筑面积5606.52m2,年生产橡胶鞋底100万双/年、二次MD鞋底110万双/年、IP射出鞋底90万双/年和组合鞋底100万双/年。项目拟定员工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夜间不生产。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本项目冷却塔、过水机和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网进入莆田市秀屿港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橡胶鞋底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橡胶鞋底描漆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次MD鞋底、IP射出鞋底造粒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二次MD鞋底、IP射出鞋底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组合鞋底废气:集气罩+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模温机废气: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拌料机、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采用橡胶减振接头以及减振垫圈等措施等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过水机沉渣、边角料、次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化学品空桶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暂存危废间,由原厂家回收利用;水帘柜更换废液、水帘柜漆渣、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分别用密闭容器收集后贮存于危废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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