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院于2026年6月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人体成分分析仪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验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
供应商(乙方):广西欣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对人体成分分析仪设备进行验收。
二、参加验收人员(含纪检、审计)
刘新华、李雪玲、杨鑫、梁萃萃、李建师、马妮芬、周苗、
黄其侃、陈羽。
三、验收结果:合格。
谨此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6-2至2026-6-4)。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院纪检监察室提出。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139。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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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440/L1goiJ4BMqitpwL5SIy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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