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331Z28943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大楼医用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30 09:30:00,更正为:2023-10-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30 09:30:00,更正为:2023-10-13 09:30:00。
接招标人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 将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
1、招标文件“二、采购需求”中“(二)采购货物技术标准及重要技术参数要求”明确共有19条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并明确最大序号首级条款为一条“▲”号重要技术条款,如“▲1、电解钢板:符合GB/T 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QB/T 3832-1999(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32-1999(2009)标准;
( 1)涂层中可溶性重金属锑(Sb)、砷(As)、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均未检出(<0.5mg/kg),钡(Ba)≤500mg/kg。
( 2)乙酸盐雾500小时,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级,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
( 3)中性盐雾试验500小时,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级,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为一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
2、将招标文件“(二)采购货物技术标准及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通用参数”要求中的“▲5、阻燃海绵”、“▲9、抑菌人造石”、“▲10、皮革(西皮)”、“▲11、封边条”、“▲12、抑菌静电喷涂粉末”及“专项参数”中“▲6、医用雾化台”、“▲9、医用更衣柜”、“▲15、医用污洗拖把池”参数条款删除“▲”号,不作为重要技术条款,不需提供由CNAS、CMA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平台查询或二维码查询结果截图,只需供应商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承诺即可。
3、本项目提供“平面图”及“地上平面变更图”图纸。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的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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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 (8.0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拟投入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需保证所有货物不得有明显缺陷,确保产品满足医院家具需求。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1.全自动高速封边机、2.高速电脑裁板锯、3.数控折弯设备、4.****中心、5.焊接机器人系统、6.光纤激光切割机、7.全自动金属静电喷涂流水线设备、8.全自动金属前处理陶化设备、9.中央除尘柜、10.数控雕刻机、11.海绵压缩永久变形试验机、12.抽屉滑轨耐久性测试机、13.办公椅靠背/扶手强度试验机、14.木材水分测定仪、15.甲醛测试仪、16.单工位柜门铰链耐久性试验机、17.漆膜附着力测试仪、18.皮革摩擦脱色试验机、19.盐水喷雾试验机、20.膜厚仪,每提供一台(套)生产设备得 0.4分,本项满分8分, 提供自有或 租赁设备 相关证明文件 。 注:投标 人如提供自有设备,需 提供上述设备现场彩色照片、设备购买合同扫描件、购买发票扫描件 , 如为租赁设备,需提供 上述设备现场彩色照片、设备 租赁 合同扫描件 。(如上述材料中设备名称与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名称不一致但功能相同,请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予以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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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配置方案 (9.0分) |
根据 采购人提供的“平面图”及“地上平面变更图”,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设计、配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产品设计、配置科学合理、空间利用率高、外观美观、体现项目特点、实用性强 , 结合图纸情况, 与采购人医院整体契合度高、布局实用性高的,得9分; 2、产品设计、配置基本合理、符合本项目使用 , 结合图纸情况, 与采购人医院有一定契合度、布局基本满足使用的, 得 5分; 3、产品设计、配置常规、细节待完善、布局待优化 , 结合图纸情况, 美观性和实用性及与采购人医院契合度有待提高的,得1分; 注: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材料,如产品设计图、彩页、区域家具平面图、家具场景效果图,设计思路及亮点阐述等,未提供任何材料或提供材料有限导致无法评审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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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5.0分)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1)保质期承诺: (2)售后服务维护方式及应急情况处理方案: (3)常规问题解决方案; (4)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保障: ( 5 )备品备件的供应; ( 6 )及时响应保障; (7)维保期后的设备维护配合方案 评审标准: (1)完整性:方案完整; (2)合理性:符合本项目具体情况,针对性提出方案及实施措施合理、恰当。 对上述7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2 项评审标准的得1分,满足1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5分。 |
5、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修改为:“1期:支付比例30%;1.项目合同签订,并达到财政支付条件后,预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发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及请款所需的资料并具备所有支付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财政相关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第三方办理结算事宜。2期:支付比例70%;2.相关货物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系统部署实施完毕,最终通过采购人合同验收,并达到财政支付条件后,按实进行结算(单价×数量),减去预支付的合同总价的30%后,再结算至合同总价的70%(如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合同总价的70%,以实际结算为准)。通过项目验收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发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及请款所需的资料并具备所有支付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财政相关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第三方办理结算事宜。 3.采购人按财政相关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应充分理解财政资金支付程序,不能因此主张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因此主张解除合同。”
6、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修改为“收取,收取比例:5 %,说明: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保函或支票、汇票、本票作为履约保证金,为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退还说明:(1)退还时间、方式和条件:期满后履约保证金自动失效;(2)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中心(https://****.gov.cn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原文件涉及以上修改的内容的也作同步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所有货物采购本国产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136****8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路****号16-****楼
联系方式: 020-****0535\378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发权、邓子华
电 话: 020-****0535\37860526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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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45/3R0n14oBzWfgd2ZTl0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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