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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81-202011-210011-0010
项目名称:****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845,000
最高限价(如有): 845,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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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期(含安装验收时间)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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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 项 |
845000.00 |
自 合同签订 之日起 1 0个日历 天 内 |
一 年 |
简要技术、商务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4、其他:供应商应***网(www.****.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 报 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报价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报价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报价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者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且生产范围包含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0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元) :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校验者拒绝受理):
(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询价文件)。
2、报价人产生办法:满足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报价人;满足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报价人;摇珠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下午17时30分
3、若已购买询价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报价人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
5、本项***网;揭阳市-***网;***网;***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卫生院
地址:普宁市洪阳镇新安村池揭公路西侧
联系方式:0663-***3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楼
联系方式:0754-****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电话:0663-***689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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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45/DNGJrXUBM0bhRG35qw_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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